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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阙(无字碑)
2007-06-29 10:26:00    信息来源:

 

此石在泰山极顶玉皇庙山门前8米处,因通体无字,故俗称无字碑。通石由石柱、顶盖石和顶柱石三部分组成。石柱高495厘米,左右二侧面上宽69.3厘米,下宽83.2厘米;前后二面上宽ll0厘米,下宽124.7厘米;四隅棱面宽皆约4.93厘米。石柱之下无榫,直接下寝于自然石穴内。顶覆顶盖石,呈覆斗形,类似四阿式屋顶,高40厘米。斗沿厚13.8厘米,左右长l66.4厘米,出檐28.2厘米;前后宽97厘米,出檐13.8厘米。顶盖石无任何纹饰,其石质与石柱同,皆为花岗岩质。顶盖石之上为顶柱石,高60厘米,左右宽30厘米,前后厚20厘米,最顶部略呈圆形,亦无纹饰,其石质为石灰岩,疑为后人更换。因此石无一字痕可考,故对立石人及立石年代众说不一。清以前多传为秦始皇立,说秦始皇功德难铭,又焚书黜字,故所立石也“一字不錾”。明乔宇、王世贞、王世懋、高诲、吴同春、于慎行等《游泰山记》,皆云“岳顶玉皇祠前有秦皇无字碑”,唯明清之际的顾炎武力辩众说,改定为汉武帝立。他在《日知录》里说:“岳顶无字碑世传为秦始皇立,按秦碑在玉女池上,李斯篆书,高不过四五尺,而铭文及二世诏书咸具,不当又立此大碑也。考之,宋以前亦无此说,因取《史记》反复读之,知为汉武帝所立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上泰山,立石,封祀’,其下云‘刻所立石’,是秦有文字之证,李斯篆是也。《封禅书》云:‘东上泰山,泰山草木叶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巅,上遂东巡海上。四月还至奉高,上泰山’。而不言石刻,是汉石无文字之证,今碑(指无字碑)是也。《后汉书》亦云:‘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巅。’然则此无字碑明为汉武帝所立,而后之不读史者,误以为秦耳。”郭沫若先生也主此说,他的《登泰山观日出未遂》诗:“夙兴观日出,星月在中天。飞雾岭头急,稠云海上旋。晨曦光晦若,东辟石巍然。摩抚碑无字,回思汉武年。”世人称无字碑为始皇立,仅传说而已,并未有令人信服的证据。顾炎武改定为汉武帝立,也只是依据《史记·封禅书》不言“刻所立石”这一事实,证据仍欠充分。而且许多历史记载与顾炎武的结论不符。郭沫若先生的结论有何依据,至今不得而知。现将有关历史记载一一列出,并以此为据,将其历史真相详细说明如下。

 

一、顾炎武提供的依据不足为凭。在《史记·封禅书》里,司马迁不仅对汉武帝在泰山立石的记载,只言“上石立之泰山巅”,不言“刻所立石”;对秦始皇在泰山立石的记载,也是只言“上自泰山阳至巅,立石颂秦始皇帝德,明其得封也”,同样不言“刻所立石”。按顾炎武的推理方法,秦始皇的立石也应无文字,这显然与史实不符。由此可见。不言“刻所立石”,不等于立石无文字。

 

为什么司马迁同是记载秦始皇在泰山立石的事件,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既言“立石”,也言“刻所立石”,而在《史记·封禅书》里,只言“立石”,不言“刻所立石”呢?仔细阅读司马迁的记载不难发现,在记载帝王立石的事件时,凡著录立石铭文,则先言“立石”,再言“刻所立石,其辞日”,或绕言“立石刻,其辞日”。他在《秦始皇本纪》里,凡记始皇立石七处,除峄山立石外都著录其铭文,故记载方法皆如上说。峄山立石也刻有铭文,司马迁为何不予著录,有待进一步考查(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史记·封禅书》里,凡记秦始皇、汉武帝在泰山立石二例,因皆未著录立石铭文,所以只言“立石”,不言“刻所立石”,更毋须言“其辞曰”。《史记·孝武本纪》、《汉书·武帝纪》、《汉书·郊祀志》和《后汉书·祭祀志》,对汉武帝在泰山立石的记载都是如此。由此可知,只言“立石”,不言“刻所立石”,并不是因为立石无铭文,而是因为未予著录。更不能以此为据,说无字碑为汉武帝立。

 

从众多的历史记载可知,凡帝王封禅泰山必有立石,立石必刻铭文,汉武帝之立石也不例外。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云:“封者立石高一丈二尺,刻之日:‘事天以礼,立身以义……。’坛广十二丈,高三尺,阶三等。必于其上,示增高也;刻石纪号,著己绩也。”班固《白虎通·封禅篇》亦云:“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禅梁父之基,广厚也;皆刻石纪号者,著己之功以自效也。”所谓刻石纪号,即立石刻纪帝王的功绩,以示于天下,流传百世。像汉武帝这样好大喜功的帝王,不可能只立石而不刻文字。

 

二、汉武帝登封泰山的立石刻有铭文,并非无字。据《后汉书·张纯传》记载:“中元元年,帝乃东巡岱宗,以纯视御史大夫从,并上元封旧仪及刻石文。”张纯所上的元封旧仪,即汉武帝元封元年封禅泰山的礼仪;所上的刻石文,即汉武帝封禅泰山时立石的铭文。此铭文,司马迁作《史记》时未予著录,班固作《汉书》也未著录,到东汉末年,泰山太守应劭才把汉武帝立石的铭文详细著录在《风俗通义》第二卷里。其后颜师古注《汉书》,即引用应劭著录的铭文作为汉武帝登封泰山时立石的注解,刘昭补并注《后汉书·祭祀志》时,又引用此铭文作为汉武帝“上石立之泰山巅”的注解。《风俗通义》著录的武帝立石铭文至今尚存,现摘录如下:

 

封者立石高一丈二尺,刻之日:‘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守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

 

应劭,字仲瑗,东汉汝南郡南顿县(今河南项城县境)人。汉献帝初平元年至兴平元年(公元l90一194年)任泰山郡太守,同时撰写了《风俗通义》一书。他熟悉两汉的典章制度,勤于著述,一生除著有《风俗通义》外,还著有《中汉辑叙》、《汉官仪》和《汉书集解音义》等。后人普遍认为,“汉代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汉武帝在泰山的立石铭文之所以不亡者,亦应归功于应劭。应劭任泰山太守的时间,距汉武帝登封泰山仅三百年,他著录的武帝立石铭文是可信的,所以被后来的颜师古、刘昭引用。有人认为应劭著录的铭文非武帝所为,有可能是秦始皇、光武帝或汉章帝、安帝所制,其实不然。据历史记载,应劭所在的时代以前,在泰山立石的帝王只有秦始皇、汉武帝和光武帝,章帝、安帝虽然也来过泰山,但未见其有立石的记载。秦始皇、光武帝的立石都另有铭文在,且始皇为了合“五德之数”,“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其立石铭文绝不会有“立身以义,成民以仁”的辞句。应劭著录的铭文为汉武帝所制无疑。

 

三、从泰山无字碑的形制看,它既不属于碑,也不属于碣,而是石阙。关于碑与碣的形制,许慎《说文》云:

 

碣,特立之石也。”又云:“碑,竖石也。”

 

唐李贤注《后汉书·窦宪传》时,对碑与碣的形制又作了具体说明:

 

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

 

此说甚是。后人一般都认为,所谓碣,都是指上小下大,上圆底平,文字环刻于四周的立石。秦始皇刻石纪号,大开立石之风,其所立石皆为碣。所谓碑,是指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石。至今为止,在东汉以前未见在碑、碣之上覆石盖和顶柱石的记载。

 

从现存东汉以前石阙的形制看,主要有阙柱、顶盖石和顶柱石三部分组成,顶盖石多为屋顶形出脊,无字碑亦如此。由此可知,无字碑实不属于碑,也不属于碣,而是石阙。所谓无字碑,俗称而已。明王世懋对此很有见地,他在《登岱记》中云:“垣之前跨高标,秦皇帝无字碑也。碑形广厚四尺,上为幢盖,余断为非碑,盖既封而标识其巅耳。”

 

四、无字碑是秦始皇立的石阙。其主要依据有三。

 

其一,泰山无字碑的形制与秦琅琊刻石的形制相似,所不同的只是琅琊刻石没有顶盖和顶柱石。孙何《碑解》云:“是石(指无字碑)在山绝顶玉皇庙外登封台下,……或曰石表,或曰神主石,或言其下有金书玉简。立于何时顾氏扎史书记载似有依据。但考其广狭长短制度,与琅琊刻石相符,或亦是始皇立而示刻者。果是汉石,何以毫厘与秦碑不爽。”孙何的见解是有道理的。

 

其二,无字碑的长短广狭尺寸符合秦代“数以六为纪”的制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其意谓,始皇采用五行之德始终相次之说,认为周为火德,秦既灭周,能灭火者水也,故谓秦为水德。水,北方,黑终数六,故数以六为纪。始皇的“数以六为纪”是否推行到其他领域,有待进一步考察但从现存的秦代石刻资料看,凡涉及到数,都符合“数以六为纪”的制度,现仅举几例

 

①清阮元《山左金石志》所记秦琅琊刻石的长短广狭为(误差±1寸):

 

左右面宽2尺5寸(清尺),合秦尺约36寸;

前后面上宽3尺,合秦尺约42寸;

前后面下宽6尺,合秦尺84寸;

高1丈5尺,合秦尺约216寸。

 

以上的36、42 、84 和216 ,分别是6的6倍、7倍、14倍和36倍,即6的加倍,符合“数以六为纪”的制度。

 

秦泰山刻石的22个字行在四个面上的分布,也符合“数以六为纪”的制度。据宋刘歧《秦篆谱序》记载:“政和三年秋复宿岳顶,亲以毡椎从事,始得完善。四面总二十二行,行十二字。从西面起,以北、东、南为序,西面六行,北面三行,东面六行,南面七行,其末‘制曰可’三字,复转在西南棱上。”由此可知,22个字行在4个面上的分布为6、3、6、6的格式,最后一行“制曰可”三字在西南棱上。为什么刻在棱上,值得深思,很可能是为了凑成6、3、6、6的格式。其中3是6的减倍。

 

秦始皇在全国凡刻石七处,其铭文的句、韵、段的组合格式,同样符合“数以六为纪”的制度。《秦泰山刻石》、《秦峄山刻石》、《秦芝罘刻石》、《东观刻石》和《碣石刻石》的铭文,都是3句为l韵,6句为l段,形成6段、l2韵、36句的格式。《碣石刻石》的铭文,司马迁只著录其9韵,疑脱录3韵。《秦会稽刻石》的铭文为12段、24韵、72句的格式。《秦琅琊刻石》虽然2句为l韵,但仍然是6句为l段,形成l2段、36韵、72句的格式。(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再看泰山无字碑的长短广狭尺寸:

四隅棱面宽约9.3厘米,合秦尺约3寸;

左右二侧面上宽69.3厘米,合秦尺30寸;

左右二侧面下宽83.2厘米,合秦尺36寸;

前后二面上宽ll0厘米,合秦尺48寸;

前后二面下宽l24厘米,合秦尺54寸;

阙柱高499厘米,合秦尺216寸。

 

以上3是6的减倍,其余的30、36、48、54和216,分别是6的5倍、6倍、8倍、9倍和36倍。可见泰山无字碑的形制符合“数以六为纪”的制度。

 

其三,从无字碑所处的位置看,马第伯《封禅仪记》记载的始皇阙就是无字碑。马第伯是东汉光武帝登封泰山的侍从官,他自称在光武帝登封之前,于建武三十二年二月,与70人先上山视察封禅坛等设施,他记载说:

 

早食上,晡后到天门。郭使者得铜物。铜物形状如钟,又方柄有孔,莫能识也,疑封禅具也。得之者汝南召陵人,姓阳名通。东上一里余,得木甲,木甲者,武帝时神也。东北百余步,得封所,始皇立石及阙在南方,汉武在其北。二十余步得北垂圆台,高九尺,方圆三丈所。台上有坛,方丈二尺所,上有方石,四维有距石,四面有阙。”

 

以上马第伯所记几处主要地段的距离比较准确,与现在实测结果基本一致,可能与他专为皇帝封禅作准备有关。马第伯所称“天门”,即今南天门,距碧霞祠约540米,合汉尺约0.5公里余。由此可知,木甲神之所,即今碧霞祠处。马第伯称“东北百余步得封所”,是指从木甲神之所到光武帝封禅坛之所为百余步,百余步相当今138.6米多。经实测,从碧霞祠到岱顶玉皇庙山门恰为l44.7米(直线距离),与马第伯所记的“一里余”相合。由此可知,光武帝封禅坛在玉皇庙山门附近。所谓“始皇立石及阙在南方”,是指李斯刻石和阙在光武帝封禅坛之南(即今玉皇庙山门之南),无字碑正处在玉皇庙山门南八米处。由此断定,马第伯所说的“始皇阙”,就是现存的无字碑。

 

从马第伯的记载可清楚地看出,秦汉封禅台都在极顶玉皇庙院前后,皆因山就势而建,以示增高。始皇封禅台在岱顶无字碑前,台前为高约20米的半圆形悬崖,形势最为穹崇。汉武帝封禅台在极顶最北沿,即马第伯所称“二十余步得北垂圆台”,台后(北)为高约十米的半圆形悬崖,其形势比始皇封禅台稍次。汉光武帝封禅泰山时,理想的建台地址先后被始皇和汉武帝占用,故诏令梁松“欲因故封石空检,更加封而已”。梁松上书争之,认为“今因旧封,窜寄玉牒故石下,恐非重命之义。受命中兴,宜当特异,以明天意”(见《后汉书·祭祀志》)。遂不用旧封,将封禅台筑在秦皇、汉武之间。从马第伯的记载可知,台为圆形,其上有坛。坛为方形,四角有距石,四边有阙。圆台象天圆,方坛象地方,四角之距石象维系大地的“地维”,四边之阙象通往天宫的大门。从无字碑所在的位置看,它应是始皇封禅坛北边的石阙。

 

立阙以象门,在秦始皇时期不只泰山一例。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三十五年建阿房宫,“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并“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汉书·地理志·东海郡》记载:“朐,秦始皇立石海上以为东门阙。”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云;“游水又东迳赣榆县北,东侧距海,有秦始皇碑在山上,去海一百五十步,潮水至,加其上三丈,去则三尺。所见东北倾石,长一丈八尺,广五尺,厚三尺八寸……。”《宝刻类编》亦有“海州有始皇朐山碑”的记载。按赣榆、海州、朐山皆在今江苏省连云港市附近。朐,即朐县,秦置,治所在今连云港市西南锦屏山侧,汉属东海郡,北周建德六年改名朐山。赣榆,位于江苏省东北角,与山东接界,今属连云港市。海州,古州名,治所在今龙沮(今连云港市灌云西南),北齐移治朐县。由此可知,上述文献所记载的“始皇立石”、“秦始皇碑”、或“始皇朐山碑”等,都是指始皇三十五年在东海边朐县境内所立的石阙,以为秦东门的标志。从《水经注》的记载可知,此阙在北魏时期已经倾倒,对其顶盖石、顶柱石的形制,已无从查考,所以郦道元只记载了阙柱的高为一丈八尺(约合4.99米),广五尺(约合l.39米),厚三尺八寸(约合l.11米),与泰山无字碑基本相似。不难看出,朐山石阙也是断定无字碑为始皇立的有力证据。

 

综上所述,所谓泰山无字碑,俗称而已,实为石阙,它是秦始皇封禅坛上北边的石阙,非汉武帝所立。

 

 

 泰山石阙(无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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