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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音乐在用乐目的方面,两家有较大差异。在中国原始社会就出现了“巫”娱神的现象及四方八极、阴阳五行等特殊观念,并作为中国古老文化的组成部分而逐渐发展起来。这与东方型的宇宙观是分不开的。“巫”这种行为在天、地、人之间起到了中介的作用。通过演唱、演奏音乐达到娱“神”之目的,从而乞求“神”赐福人类,追求长生久视。这种认识与结论是顺理成章的。但对于“佛”来说,若以此推理是“娱佛”,则是不成立的。佛教教义决定了乐不是“娱佛”。“全部佛教学说是论证人们如何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问题”。而彻底断灭声、色、情欲。佛法认为:声、色象尘埃一样能污染人的情识,引人迷妄,“令善衰灭”,以致“劫持一切善法”。故佛教是杜绝一切声、色享受的,主张寡欲、色空。在佛教“八戒”、“十戒”中规定“不作任何赏心悦目的娱乐活动和不任意装扮自己”,“不涂饰香鬘,不听视歌舞”,佛教徒不得进行娱乐。封建统治者将“娱佛”之动机加于佛,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愚弄人们。另一原因是认为佛教也是“黄老之学”的同类,曲解了佛教教义。从而认为佛乐也是“娱佛”这对于佛教教义来说是格格不入的。
因佛教主张“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人生前的善恶行为直接关系到死后转回的趋向,“地狱、饿鬼、畜牲、人、天、阿修罗”,为避免死后入前三道,必须生前进行修持,其内容包括:“戒、定、慧”三方面,为弥补生前过失必须做法事。由于佛教教义及其宗旨支配着佛教徒的审美感觉,即是听到优美动听的音乐,激发了审美感觉,教徒之感觉也会断然消失。迫使自己“尝美味而无味觉,听美乐而无乐感,见美色而不赏心悦目”。教徒必须做到“是在尘世中,精神却小尘不染”。因此说,佛教音乐的作用是由其教义决定的,其音乐多清虚中和,平淡无华。
“佛”在教徒的心目中,是神圣、伟大、至高无上的。在佛事活动中,教徒们都要以某种形式表示对佛的虔诚信仰、崇敬。因此,便产生了“供佛”与“侍佛”的音乐。为把佛装扮得高大、神奇,在壁画和石窟浮雕中的帝释乐人(妓乐人)中也反映出来。以歌舞弄弦的姿态出现在佛身边,其性质是“侍佛”,以象征光辉、礼赞,造成庄严、奇妙,尽善尽美的说法氛围,是一种陪衬。“供佛”时作乐是为制造其宗教气氛。音乐比较庄重、古朴、哀沉。
音乐除肩负着“供佛”、“侍佛”使命外,还充当着人与佛之间“内心对话”的精神媒介。因此佛事中的音乐是十分严肃的一种礼仪。是通过音乐这种形式将佛教徒的宗教情绪推向最高点。佛寺音乐的作用在于夸耀宗教的力量。
总之,音乐对佛之作用来说,不在音乐本身,而都是其忠实的信徒给“佛”加上去的。
为挖掘整理保护泰山佛教音乐文化,对泰山普照寺佛乐进行了录音整理,汇编成册《云海佛光》泰山佛教音乐,载佛曲11首。
和尚永柱法师用工尺谱演唱的佛曲:《行道》、《刮地风》、《斗鹌鹑》、《小梁州》、《水红花》、《木鱼咒》、《四季八念》。
云海法师用箫、笛、唢呐演奏的一组佛事曲目:《观音菩萨普度曲》、《观音菩萨度化曲》、《菩萨增福增寿曲》,《佛祖开光曲》。
注:
三藏经律是由经、律、论三部分组成,称之为“三藏经”。或略称“藏经”。
经:是佛为指导弟子修行所说的言教。
律:是佛为信徒制定的日常生活所应遵循的规则。
论:是佛弟子们解释和研究教理的著述。
藏:是容纳收藏之意,是印梵音的意译。
(吉玉 马丽敏撰文)
附:泰山普照寺佛曲











《木鱼咒》、《行道》、《刮地风》、《斗鹌鹑》、《小梁州》、《水红花》是为俗民祈雨时演奏的一组曲目,其中《行道》是在行进时演奏。其它是在祈雨仪式中演奏的小曲。有时也有道士参加。
(以上由马晓春、吉玉采录、马丽敏、晓春记谱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