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泰山信息网 > 中华泰山 > 文学艺术 > 音 乐
 
佛教音乐分类:佛教音乐分为声乐、器乐两部分
2007-07-31 14:25:00    信息来源:

 

1.声乐

 

声乐称令调,是佛乐的主体。如:各类经文的演唱曲调,有赞、偈、咒、诵。“天竺方俗,凡歌咏法言,皆称为呗。至于此土,咏经则称为转读,歌赞则号为梵音”,《高僧传·经诗篇》,其传承方式为口传心授,教徒习唱,代代相传。此类音乐渊源古远,由于传承方式的封闭性与保守性,因此这类音乐成为中国民间音乐的“活化石”。音乐特色典雅舒缓,旋律起伏跌宕。

 

经文与曲的结合形式:加伴奏的称之为“和念”,无伴奏的清唱称之为“令调”。

 

2.器乐(小曲)

 

器乐即用乐器演奏的曲目,也称之为民间佛乐或民间佛曲。此类音乐与民间音乐融为一体,因地域的不同,音乐都是各具自己的地方特色,差异较大,呈现出“地分郑卫、声亦参差”,“神州一境,声类即各不同”《续高僧传》。

 

器乐伴奏分为:满唱满跟、随腔保调,除稍加花变奏外,伴奏与唱基本相同。一般是一段和念之后,加奏一段小曲,或是若干首小曲,以便使僧人得到喘息的机会,保持场上庄严、浓重的气氛。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1999-2007 Ta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15115号
“中国泰山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5.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网站管理员邮箱: tagov@ta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