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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音乐理论及其音乐沿革
2007-08-01 10:16:00    信息来源:

 

1.道教音乐理论

 

道教音乐是在其宗教仪式中使用的音乐。道教在其宗教仪式中所用音乐的理论根据还应从其所信奉的经典谈起,道教所信奉的重要经书为《太平经》、《老子想尔注》等书。《太平经》其经卷帙浩繁,内容庞博,包融道、儒、墨、阴阳、神仙诸家之学。它对于道教音乐有较详尽的论述,认为:“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故为阴阳者,动则有音声,故乐动辄与音声俱,阳者有音,故一宫、三徵、五羽、七商、九角,而二四六八不名音者也。刑者太阴者,无音而作,故少以阴害人”。“又五音乃各有所引动,或引天,或引地,或引日月星辰,或引四时五行,或引山川,或引人民万物,音动者皆有所动摇,各有所致。是故和合,得其意者致善;不得其意者致恶。动音,凡万物精神悉先来朝而后动,占其形体。故动乐音,常当务知其事,审得其意,太平可致,凶气可去。”

 

《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上述理论认为:阴阳气动则有声音,事物的变化有其自身规律,而声音变化也有其自身规律,运用音乐应是本阴阳,顺天地,序四时,应人伦,原性情,以达到太平和谐的境界。

 

《太平经》认为“音声者,即是乐之语谈也”,“夫乐乃以音响召事,比若人开口出声,有好有恶,善者致吉,恶者致凶……”。又说:“乐,小具小得其意者,以乐人;中具中得其意者,以乐治,上具上得其意者,以乐天地。得乐人法者,人为其悦喜;得乐治法者,治为其平安;得乐天地法者,天地为其和,天地和,则凡物为之无病,群神为之常喜,无有怒时也。”“凡乐者,所以止怒也。…‘故举乐,得其上意者,可以度世;得其中意者,可以致平,除凶害也;得其下意者,可以乐人也,上得其意者,可以乐神灵;中得其意者,可以乐精;下得其意者,可以乐身;俱得其意者,上帝王可游而无事。乐起而刑断绝,精神相厌也。”

 

《老子想尔注》在用乐方面则反对淫乱的“郑卫之音”和一味追求感官刺激,淫佚放荡的颓废音乐,而提倡朴实、自然、纯净典雅的高尚音乐。

 

王家祐先生在《道教伦稿》中载:“《夔城图经》云:夷是道、蛮是鬼,初丧卑鼓以道哀,其歌必号,其众必跳,此乃盘瓠,白虎之勇也。俗情正月初夜,鸣鼓连腰以歌,为踏蹄之戏,正月十五日招命骑健,画极图舟,巾船同用,千人齐声,唱鼓扣舷,沿江腾波而下……巴人妖巫之术容为天师道的原始根据,道士上章,词同俗巫解奏之曲,盖张陵之术本(巴蜀)巫觋之法也”。因此说道教自东汉顺帝(公元126—144年)创立之时起,便在群众中广泛流传,并与民间音乐紧密联系在一起。其音乐是继承了古代的祭祀乐舞,同时也受到佛教梵呗的启发,在此社会背景下,道教一方面吸收民间音乐,借鉴佛教音乐,同时也逐步创作其宗教仪式中的各种法事音乐。

 

2.音乐沿革

 

道教音乐最早的书面记载为南朝宋(公元420—479年)刘敬叔著《吴苑》云:“陈思王曹植赏游鱼山,忽闻空里诵经声,清远道亮,解音者写之为神仙声,道士效之,作步虚声”。唐人吴兢《乐府古题解》曰:“《步虚词》(步虚声)道家曲也,备言众仙缥缈轻举之美,道家相传,以为歌咏步虚,功德深妙,不可殚说。”

 

北魏道士寇谦之于北魏明帝神瑞二年(公元415年)撰《云中音诵新科之诫》20卷,其中有道教乐曲《华夏颂》、《步虚声》(该书载于《道藏》),制定有关乐章诵戒新法。至此,他首创道士由直诵改为乐诵,并对道教本身的仪规作了新的规定,如在《老君音诵诫经》中载:“诸欲修学长生之人,好共寻诸诵诫,建功香火,斋练功成,感彻之后,长生可克”。求愿规定:“道官篆生,男女民烧香求愿法;入靖东向,恳三,上香讫,八拜,便脱巾帽,九叩头,三转颊,满三讫,启言……上香”。为亡人超度规定:“为亡人设会,烧香时道官一人,靖庐中正东向,箓生及主人亦东向,各八拜,九叩头,九转颊,三满三过止,各皆再拜恳,若人多者,亦可坐,礼拜叩头。主称官号姓字,上启无极大道,万万至真无极大道,仪手捻香,三上著炉中,并言为亡者甲、乙解罪过,烧香愿言,余人依次到坛前恳上香如法尽,各各纥。”还规定“道官策生初受诫律之时,向诫经八拜,正立经前,执经作八胤乐音诵,受者伏诵经意卷后,迄。后,八拜,止。”见《正统道藏》30册《老君音诵诫经》。在以上道教各种仪式过程中,均有道教经韵乐章贯穿于其中。

 

继寇谦之之后50年,由南朝道士陆修静,用尽毕生精力,研究和改进道教仪规及音乐,参照儒家礼法,整理甄别道教经典仪范,进一步规范了道教各种仪规及所用音乐,集“三洞经”1000余卷,还编撰斋戒仪范100余卷,制《升元步虚词》、《灵宝步虚词》、步虚洞章》各1卷,模仿佛教仪节将祝香、诵经、唸咒、存思都纳入道教各种仪式规范之中。由于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使道教各种仪规及其音乐初具规模,并为道教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南朝(公元420—589年)时期,中国道教得到了较大发展,即在这个时期出现了道观、道馆。在东晋以前只有静室,如刘宋时期,陆修静的简寂馆、崇虚馆等。泰山在道书《云笈七签》中把泰山视为“神仙所居仙境,名篷元之天,道教三十六洞天之一”,泰山自古被奉为“群山之祖,五岳之宗,天地之神,神灵之府”。然而在晋之前历代在此修炼者,只不过是在“清静石屋”炼仙丹,求长生。如秦安期生曾修炼于泰山“仙人堂”,《泰安府志》载:“秦始皇东游请见,与语三日而去”。汉武帝刘彻东封泰山,泰山道人稷邱君抱琴迎拜的记载等。南朝时期出现道观的记载,据《广弘明集》卷27载:“北齐文宣帝高洋(公元550—559年)《问沙之太释李诏》中有“馆舍盈于林薮”,后改为道观,如:楼观、玄都观、道观等名称。自古泰山道观较多,道观的出现为道教及其音乐的发畏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因此,使道众人数激增,在北齐文宣帝《问沙太释李诏》中载:“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由此可见出家人之多,同时也促进了道教音乐的发展。

 

  道教及其音乐的发展经隋至唐朝便进入鼎盛时期,李姓皇室以老子(李耳姓氏相同)后裔而自居,在长安太清宫置两丈多高的白玉雕成的老君像,旁设用白玉刻制的玄宗像,侍卫着李姓的祖先,借以巩固自己的皇权地位,唐代全国有道观1687处之多。高祖李渊于武德八年(公元625年)下诏宣布三教(释、道、儒)中道教居首位,玄宗则更为登峰造极,由于其崇尚道教,精于音乐的唐玄宗(公元751年)诏著名道士及乐工仿佛曲制作了大量的道调,如:司马承桢制《玄真道曲》,宫中大臣贺知章制《紫清上圣道曲》,太常卿韦縚制《景云》、《九真》、《紫极》。还制《小长寿》、《承天》、《顺天乐》等曲。玄宗并主持设立了演奏道教音乐的“梨园”(乐团),亲自指挥排练与演出。“开元二年,天子听政之暇,于梨园亲自教授法曲,必尽其妙”。据《册府元龟》记载:(天宝十载)四月,帝于道场亲教道士步虚声韵,道士玄辩等谢曰:“臣自凡愚,生逢大圣,服鹰真教,庇影玄门,谬得侍奉禁闱,恭承待问,夙夜兢惕,将何克堪,伏见陛下亲教步虚及诸声讚,以至明之独揽,断历代之传疑,定骐骥于海陆,分景镜于真伪。平上去入则备体于正声,吟讽抑扬,则宛仍于旧韵,使咏之者,审分明之旨,闻之者,无伪舛之言,妙协钧天,克谐仙唱,优以灵章本趣理固如然,但为流使人间,此谬滋久,非应道之主,孰能正之。是可以振畅玄风,发挥圣作。”

 

据杜佑《理道要诀》及《唐会要》记载:唐玄宗十三年七月,将一部分佛曲改为道曲或具道教色彩的名称,其曲目为:《金华洞真》、《钦明引》、《紫云腾》、《归真》、《合浦明珠》、《急金华洞真》、《泛金波》、《布阳春》、《怀思引》、《大仙都》、《芳林苑》、《泛竺丛》、《琼台花》、《宝廷引》、《神仙》、《升朝阳》、《芳苑虚》、《祥云飞》、《静边引》、《霓裳羽衣曲》、《金方引》、《三辅安》、《洞灵章》、《紫府洞真》等等。在唐南卓《羯鼓录》所载:“诸佛曲调中亦有《九仙道曲》、《御制三元道曲》”。玄宗还亲制道曲《紫云回》、《凌波仙》,至此,道教音乐就出现了大量的同曲异名的乐曲,并对后世佛、道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代由于皇室重视和保护道教,因此在继承隋唐旧乐的基础上,又对道教音乐进行了规范,便出现了道教音乐(声乐)谱集《玉音法事》,金全真派创立后,逐步形成了具有全真派特色的各种法事音乐。明代在进一步吸取民间音乐基础上又制新的道教乐章《大明御制玄教乐章》,清代全真派出现了道士演唱的统一的经韵《全真正韵》,并流传至今。当今泰山道观仍在演唱具有地方特色的全真派经韵“十方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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