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健全制度、理顺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创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加强对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首先,2008年重新公布了由市长为组长、市纪委书记和分工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建立起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保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报送需要公开或更新的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加强了对《条例》和我市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在以会代训、发放宣传材料的基础上,在2008年4月份为迎接《条例》的正式实施,我们对全市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分工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同志、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共400多人进行了《条例》知识测试,提高了全市各级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条例》的真正贯彻落实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认真编制完成了政府信息(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精神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我们组织指导14个乡镇、56个市直部门将各项公开内容分为四大类,编制成详细的《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一是公开市、乡镇两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重大决策,保证群众在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管理上有效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公开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具体事宜,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水平;三是公开国家在乡村、企业、社区实行的政策措施,维护基层群众的权益;四是公开单位内部热点问题,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同时各乡镇各单位均编制并对外发布了《公开指南》,21个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完成了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我们组织专人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编制完成了《肥城市政务公开指南.目录》,该书整理汇集了市政府56个部门的公开指南、职责职能、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事项,涉及行政执法类2095项、便民服务类123类,共80多万字,已经下发到全市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拓宽公开载体,突出网上公开
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风热线”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中心以及举办“听证会”等及时将群众关注的人权、事权、财权等热点问题如实进行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开发了网上政务公开专栏,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了“市长信箱”栏目,并相继开通了“咨询台”、“肥城论坛”、12348法律科技咨询热线、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形成与市长信箱相互呼应的互动栏目组群,将建议类来信与意见分开、求助类来信与咨询分开,实现了政务公开载体由传统平面静态式逐步向立体互动式方向发展。截至2008年年底,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0次,“市长信箱”共收到来信3700余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41%,来信办结率达97%;“咨询台”共收到各类咨询1200余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58%,办结率98%。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突出网上公开,设置“政务公开”版块,积极开展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内容的采集、整理、上传等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全市56个部门、单位,14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7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都已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政务公开”版块栏目设置合理,页面美观,信息丰富,方便实用,便于查询,成为我市公开快捷、信息容量大、权威性强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提高“中国肥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2008年集中精力对原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新版网站突出政务门户网站特色,在原网站四大版块的基础上,与肥城招商网成功进行了整合,设置了四大版块与五个频道,新上了功能更加强大完善的数据库系统,使网站的支持平台功能有了较大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在2008年度山东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肥城位列第五名,是泰安市唯一进入前十名的县级网站。新版政府网站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公众调查、公众评议活动,实施“百件实事网上办”、企业个人“在线办事”,设立政府网站学习论坛,在省内创先并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加大信息更新力度,丰富网站内容,2008年,“中国肥城”网站共编发各类信息3600余条,较去年同期增长179%,网站总访问量达150余万次,政府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在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基础上,2008年,我们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信息报送制度》、《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保密管理原则、保密审查程序、保密审查责任、单位不得公开的信息种类等作了具体规定;《公开信息报送制度》对报送信息的范围内容、报送时间要求、报送信息的正确性及保密性审查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接收信息的市政府信息中心及三个市级公开信息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审批中心)接收、保管、公开信息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对考核原则、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办法适用范围、责任追究种类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对13种违背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五、建立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主动为查阅信息提供方便
我们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处,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及平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均在每个查阅处专厨存放,并配备了可进行网上查询的电脑,建立了查阅管理制度、查阅登记制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索取政府信息。各乡镇、单位也都设立了公共查阅室或资料索取点。
六、加大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4月下旬,为迎接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组织抽调政务公开成员单位人员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了条例的实施准备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和一季度主动公开情况等;11月下旬,又组织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单位、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各乡镇全年政务(办事)公开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查看了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程序、公开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执行情况、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等,促进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回顾2008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仍不平衡,各单位工作开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单位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结合的还不够紧密;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努力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