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发〔2005〕50号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1-02-23 | 发文日期 | 2011-02-23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泰山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理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泰委〔2004〕245号)精神,决定从2005年起,泰山风景名胜区设立准一级财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泰山风景名胜区收入范围及分成比例
(一)税收(不含契税,下同)及教育费附加。泰山管委所属单位、大津口乡、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个体私营业户、泰山景区勘界线以外泰前、迎胜居委会集体资产实现的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按以下比例分成:增值税中央75%、泰山风景名胜区25%;营业税省20%、市直20%、泰山风景名胜区60%;企业所得税中央60%、省8%、市直8%、泰山风景名胜区24%;个人所得税中央60%、泰山风景名胜区40%;其他税收及教育费附加泰山风景名胜区100%。划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泰前、迎胜、上梨园、艾洼、曹家庄、南马套六个村(居)委会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房产契税,由泰山风景名胜区负责征收,缴入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国库。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土地契税由市财政负责征收,缴入市财政国库。对市直、泰山区、岱岳区因此减少的财力,以2004年为基数,由市财政通过财政体制进行划转,分别由泰山风景名胜区划转市直698万元、泰山区246万元(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内继续由市直、泰山区征管的纳税单位及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外由泰山风景名胜区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附后)。
(二)非税收入。对泰山门票收入(含小景点收入和旅游车收入)实行“定额上解、比例递增、超收全留”的管理体制。核定市政府调控泰山门票收入基数7000万元,以此为基数,2005年—2007年年均递增3%,以后年度视门票收入情况,逐步调增政府调控数额。从2005年起,因泰山门票价格调整增加的门票收入,90%作为市政府调控收入,10%归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山门票收入先由各票务销售点通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全额上缴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泰山风景名胜区分成部分由市财政按月返还。泰山门票收入应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泰山风景名胜区负责缴纳。返还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泰山门票收入分成部分,除缴纳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外,余额交入泰山风景名胜区国库。泰山门票继续实行泰山管委设计、市地税局印制、市财政局监管、泰山管委售票的管理办法。
泰山门票收入以外的其他非税收入以及泰山管理体制改革后泰山风景名胜区整合内部资源增加的非税收收入,全部作为泰山风景名胜区收入,按规定上缴其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
二、泰山风景名胜区支出范围
(一)泰山管委行使市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所形成的支出。
(二)泰山管委承担的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
(三)泰山管委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建设项目。
泰山风景名胜区支出范围调整后,划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泰前、迎胜、上梨园、艾洼、曹家庄、南马套六个村(居)委会的优抚、五保供养等原由泰山区、岱岳区及所属办事处财政负担的支出,以2004年对各村的实际拨款数为基数,由泰山区、岱岳区分别划转泰山风景名胜区3万元、1万元(详见附表)。
三、其他事项
(一)泰山风景名胜区设立准一级财政后,应设立一级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负责景区范围内财政收支预决算、农业税收征管、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是市级财政的组成部分,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查汇入市级财政预决算,报经市政府研究后向市人代会报告。大津口乡仍单独设立一级财政,为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的组成部分。
(二)泰山维护开发、工程欠款及建设资金的筹集。2004年底以前泰山风景名胜区的工程建设等欠款,由泰山风景名胜区负责归还,市重点项目财务审计组记载的工程欠款,由市财政从政府调控的泰山门票收入中归还。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泰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维修工程所需资金,由泰山风景名且区负责筹集和归还。泰山管委要加大对文物保护和景点开发建设的经费投入,用于森林防火、防虫、文物保护及建设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004年支出基数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
(三)大津口乡整建制划归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后,以2004年决算数为基数进行划转,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63万元、2003年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8万元、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返还基数11万元由泰山区划转泰山风景名胜区。原泰山区超拨大津口乡的财政调度款482万元,由市财政调整账务,减少市财政对泰山区与下级往来科目余额,增加对泰山风景名胜区与下级往来科目余额。为保证大津口乡的正常开支,泰山风景名胜区应重新确定对大津口乡的财政管理体制,保证大津口乡既得利益不受影响。
附件:
1.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内继续由市直、泰山区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2.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外由泰山风景名胜区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3.村级优抚对象支出划转一览表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1
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内继续由市直、泰山区负责税收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一、继续由市直负责税收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东岳山庄
山东省长途电信泰安传输局
泰安市电信局战备培训中心(鸿雁山庄)
泰安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综合商店
泰安市计量技术开发服务中心
泰安市神憩宾馆
泰安市中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省基准地震台
市林科所
米歇尔公司(省生物制品研究所)
八十八医院
山东省环境监理干部培训心
泰安泰山天路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继续由泰山区负责税收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仙居宾馆
除上述单位外,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内现有其他纳税单位、个人及今后新增加的纳税单位、个人实现的税收全部由泰山风景名胜区负责征收。
附件2
泰山风景名胜区以外由泰山风景名胜区负责税收征管的纳税单位名单
泰安市泰山管委就业服务社打字复印服务社
泰安市泰山景区工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泰安市泰山景区旅游客运中心
泰安市泰山景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工商劳动服务中心
泰安市迎胜印刷厂
劳动服务公司龙潭综合服务部
泰安市泰山机械厂
泰山区迎胜汽车公司
迎胜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迎胜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天外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天外村旅行社
金苑旅行社
泰安博雅经贸有限公司
巨鼎餐饮有限公司
华泰大酒店
迎胜置业实业有限公司
迎胜物业有限公司
华通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迎胜旅游客运车队
迎胜铝塑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泰安市金海湾酒店
泰安市泰山迎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除上述单位外,其他纳税单位(包括今后新增加的纳税单位)实现的税收按规定由市直、泰山区、岱岳区负责征收。
附件3
优抚对象支出划转表 (单位:万元)
2004年泰山区、岱岳区处(乡)负担优抚对象支出实际划转
名 称 数额 合 计 备 注
泰山风景名胜区 3.934 4
泰山区小计 2.836 3
泰前居委会 0.936 0.936
迎胜居委会 0.672 0.672
上梨园村 0.456 0.456
艾洼村 0.772 0.772
岱岳区小计 1.098 1
曹家庄村 0.186 0.186
南马套村 0.912 0.912
注:经核实,2004年泰山区、岱岳区处(乡)财政均没有负担村五保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