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 葬
发布日期:2011-02-23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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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旧习木棺木葬,沿袭数千年,其礼仪愈见繁琐。丧葬程序大体有:
小殓 即为死者穿寿衣、放“噙口钱”或银鱼,移体至堂屋冲门内灵床上“头南足北”,守其“寿终正寝”。后向亲友故知发讣告或口头相告。
大殓 即将尸体移入棺中,孝子孝卷瞻仰遗容,为死者净面、照镜后盖棺。然后,全家举哀,遵礼成服。
治丧 一般在死后当日或第三日举后。至时亲友携祭品、折仪、挽帐、纸箔前来吊唁,一一礼拜(分4或6、8、12、24拜礼)。引柩门外,行路祭,然后起灵行向墓地。
埋葬 在墓地,亲友再次礼祭后,移棺入墓室。眷属绕棺穴撒土一周,立墓前致哀,然后将棺木穴填土,堆为小丘状“坟头”。至此,葬仪结束,回家待客。富裕之家多于葬仪期间请有吹奏乐队。
丧葬后的祭祀有“三日”、“期日”(7天为一期,以第五个期日为最隆重,一般连绪做5~10个期日)、“百日”、“周年”(连做3年)祭日。周年满祭后,按通常礼俗祭扫坟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殡葬改革,葬仪渐行简化。至60年代,以追悼会形式取代旧葬礼仪。来宾祭品多为现款折仪、花圈等。孝服孝帽改为戴白色或黑色袖章。跪拜礼多改为鞠躬礼。70年代后,国家推行火葬,平坟节地。死者直系亲属瞻仰遗容大殓后送火化场火化,然后再行治丧、开追悼会、埋葬待仪式。80年代,追悼会形式逐渐减少,多改为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多数村庄辟置了公葬墓地。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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