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31泰新高速泰安东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将互通立交由单喇叭改造为双喇叭、扩建收费广场、X002至新建互通立交连接线。被交路及连接线总长约2.463km(互通立交范围被交路1.285km,连接线约1.178km),新建匝道1.568km,利用0.554km泰安东连接线半幅作为单向匝道。新建跨线桥145.0m/2座,新建小桥24.0m/1座,涵洞9道(新建7道,接长2道),通道8座(利用1处,新建5处、加宽2处),平面交叉2处。永久占地36.3882公顷(其中新增占地20.4344公顷,利用老路15.9538公顷)。
扩建匝道收费站1处(将现状3进5出收费车道扩建为4进8出,含2条出口ETC车道,1条入口ETC车道)。
技术标准:本项互通立交主线泰新高速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7.0m,设计时速120km/h。
互通区内的被交路及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分别采用10.5m单向单车道、10.5m单向双车道、19.5m对向三车道。
筹 建 方:泰安市公路局
总 投 资:18538.5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期,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准备和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开挖引发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防治对策:(1)选择低噪音设备,并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居民点附近,除因工艺需要的施工机械外,其他
高噪音机械夜间禁止施工,夜间施工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运输物料的车辆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2)物料运输采取遮盖措施,减少运输扬尘;物料堆场选在附近居民点下风向300米以外,在靠近居民点一侧,设置防护挡板;并采取洒水、防风等措施减少堆场扬尘;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段的路面定期洒水降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和沥青拌合站均依托沿线附近现有拌合站,不再新建。(3)距河流3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料场、废弃物堆放场、施工营地等;施工废水、废渣禁止排入河流;定期维护施工机械,禁止将废油、施工垃圾抛入水体;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堆肥,禁止排入水体。(4)保护耕地和林地等,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植被;采取由工程措施、植被措施和临时措施三部分组成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体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运营期: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是多方面的、长期的,以噪声影响为主。
1、噪声
工程投入运营后,汽车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显著,由于公路的开通,在汽车驶过时段原有声环境有了大的变化。防治措施:(1)低噪音路面;(2)对于新建住宅,可通过合理的房屋布局和围护结构隔声设计来降低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但对已有房屋,能够采取的降噪措施只有对窗户和门进行改造:在降噪要求不高情况下,可采用双层普通窗和双层普通门代替普通单层门窗;在降噪要求较高情况下,采用带强制通风装置的隔声窗。
2、废水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无生活废水产生。防治措施:拟建公路路面集水面积十分有限,在雨季产生的路面径流量也不大;加之,拟建公路路基两侧均设置有截水沟、边沟和排水沟等,它们与当地农灌沟渠相连接,同时,各跨河桥梁两侧建有导流槽,将桥面径流引入桥梁两端的路基排水沟内,不直接排入跨越河流中。
3、废气
汽车尾气排放对线路两侧局部区域大气环境将产生不利的影响。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
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输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改善收费管理办法,提高收费效率,减少车辆排队滞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收费人员和司乘人员健康的影响;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尤其是对周围敏感点的监测,并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制度,以便根据实际污染状况,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不利影响。
4、生态环境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1)临时施工营地在工程结束后清除施工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2)在运输砂、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洒落;施工道路应加强管理养护,保持路面平整;砂石土路应经常洒水,防止运输扬尘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材料应采用分类堆放的方式,粉质材料堆放场应有遮盖且应设土工布围栏等,以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和损失。施工车辆尽量依托现有村镇道路,临时设施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修建。(3)此外还有相应的农业、动植物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均能够减轻或消除,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电话/传真:0531-85870053
联系人:张国君
建设单位:泰安市公路局
电 话:0538-8222396
联 系 人:王国章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及沿线附近村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该项目建设具体意见,并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的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