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15〕18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28 10: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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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效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一)《意见》出台的政策环境。 2014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这份文件被视为2006国十条的升级版,故称为保险业新国十条新国十条明确提升了保险业的行业定位,明确了保险业的战略目标,拓宽了保险业的服务领域,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2015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被称为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了新国十条的精神要求,又体现了山东特色。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很强。

20158月,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辅导报告会。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出席会议,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辅导报告会。

20159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形势报告会,邀请山东保监局副局长鲁青就贯彻落实国十条和省实施意见作了《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题报告。副市长展宝卫主持会议,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二)我市保险业基本情况。2014年,我市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2015年,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截至10月底,保费累计收入66.39亿元,同比增长22.79%。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84亿元,同比增长13.46%;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51.55亿元,同比增长25.77%。前10个月,累计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8.61亿元,较去年增长10.62%,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5.67亿元,人身险赔款(给付)支出12.94亿元,为泰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截至201510月,我市共有保险公司44家,其中,人身险公司25家,财产险公司19家,另有5家筹建中。全市县级以下分支机构达270家。全市从业人员2.4万余人。

二、《意见》起草过程

为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充分借鉴兄弟地市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意见》,并分别向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利和渔业局、农业局、商务局、卫计委、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食药局、质监局、物价局、畜牧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等18个部门和单位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2条,其中,市质监局提出的市质监局不应作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牵头部门的意见未被采纳,其余反馈建议,《意见》都予以采纳吸收。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基本以省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9号)为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删减了部分在我市尚不具备开展的险种。在省实施意见六大部分的基础上整合成五部分:(一)发展目标;(二)健全完善保险体系,提升社会保险水平;(三)拓宽三农保险领域,提升支农惠农效能;(四)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五)着力营造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优良发展环境。

在与各部门征求意见后,将省实施意见中主要任务分工表26项任务分工整合为《意见》中23项,充分考虑了我市实际情况。

总体来看,《意见》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内容比较符合我市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上符合我市保险业发展的需要。



泰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12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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