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由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和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10个部分组成,附有相关统计表。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泰安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9005房间;电话:0538-6992655;电子邮箱:xxgk@taian.gov.cn)。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办法》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回应公众关切、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府办公室主管,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各县(市、区)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班子调整、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健全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具体牵头、成员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达到1588人。
(二)制度建设情况。健全完善了《泰安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修订了《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泰安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如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制定《泰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局出台《泰安市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物价局印发《泰安市物价局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和《泰安市物价局“泰安民生网”群众咨询受理回复规定》。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政策解读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组织专家及时进行解读和阐释。2014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83篇。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质监局、市房管局等单位分别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站,对泰城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关于优化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关于实行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强化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设,对涉及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舆情信息密切关注,按照“早发现、早处理、早应对”的原则,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积极正面引导。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提前评估舆情风险、提前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整体方案,同步配发解读材料,防止突发状况发生。2014年,全市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共回应社会关切687件。市物价局针对房地产企业涉嫌违规收取开户费问题,联合信访、建设、法制等多个单位,通过举报平台、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互动交流情况。市政府新闻办下发《关于开通政务微博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泰安发布”微博发布厅。2014年,全市24个市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泰安发布微博”回复微博留言1200条。市、县两级政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市长信箱、嘉宾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咨询求助、批评投诉、献计献策、网上调查等在线互动交流栏目,定期受理、解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和困难。201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处理网上留言2592条,回复率100%,在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109次。东平县将网络问政平台的热点信件在广播电视台《东平民生》栏目中播报解读,实现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网台互动”。2014年,网络问政平台共收到和答复有效来信960余件。新泰市依托党政网站群,设立新泰民意通网站,通过网络留言、热线受理申请等形式与群众交流互动,受理、答复问题20751条。市公安局开通“@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和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受理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等非紧急警务诉求,拥有粉丝100余万人,2014年,共发布各类警方资讯、安全防范措施1万余条。泰山管委联合新浪山东开展了“东游泰山”和“带着微博游泰山”活动,活动期间微博阅读量达上百万次,参与讨论人数5.2万人,粉丝数达万余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重点任务。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4〕20号)、《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政办函〔2014〕32号),制定了《泰安市贯彻“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分解和工作进度表》、《贯彻鲁政办发〔2014〕8号文件和鲁政办发〔2014〕22号文件汇编》,召开了由市政府25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重点工作。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载体的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设立“政府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更新和管理保障栏目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加大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从方案制定到任务落实进行全程跟踪,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开重点领域。
1.行政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编制了《泰安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目录》,公布市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226项,其中,行政许可198项,非行政许可行28项,同步公开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5件。
3.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开市本级67个部门(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市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公开市本级67个部门、县(市、区)281个部门201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府决算。
4.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公布《2014年泰安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收费免征项目4个。
5.征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呈批建设用地前拟征收土地的安置意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方案等信息。及时公布政府征收土地和农用地转用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土地用途等信息。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服务平台、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工作流程等信息。全市81.1%的村庄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呈批建设用地前,及时公布拟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收现场向被征收人张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公告。201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房屋征收信息21条,通过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土地网上交易信息91宗。
8.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实行“三榜公示”,即申请家庭资格初审情况在社区街道张榜公示、复审情况在报纸及网站公开公示、保障性住房分配电脑摇号公示。向申请人发放《选房通知书》、《选房规则》、《选房须知》等便民材料。2014年市区共组织分配廉租住房3339套,经济适用住房3615套,公共租赁住房522套。
9.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实施“五个公开”,即公开采购需求报告、公开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文件、公开评审过程及结果、公开合同文本。
10.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公开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每日环境质量信息、秋冬季雾霾与能见度预警信息。实时公布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和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监测结果。主动公开公示排污费收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2014年,发布“环评”公告176期,公示审批项目176个,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率达100%。
11.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监控联动制度》、《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发布自然灾害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名单、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
12.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和警示制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行政处罚信息和保健食品、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等专项整顿信息。2014年,发布违法广告监测信息10条,安全警示信息50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信息50条,网上非法售药信息10条,医疗器械“五整治”信息60条。
13.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公开制度。公开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专家等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信息。2014年,公开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87项,公开报省科技厅推荐项目24项,公开拟批准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30家。
14.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公示参加高考的22名高水平运动员、14名体育特长生、579名自主招生、401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其中少数民族386名)的考生信息;公示了18734名参加中考的少数民族、市级优秀学生等加分类特殊考生信息。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4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688条,其中,市政府部门和单位公开41424条,县(市、区)公开65264条。
1.公开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府文件58件,其中,“政府令”3件,“泰政发”文件25件,“泰政办发”文件39件;公开《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泰安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4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开《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泰安市舞台艺术规划(2015-2016)》、《泰安市2014-2015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和《泰安市文化市场发展布局规划》。
2.公开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城市规划方面,主动公开了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选址、中南世纪锦城方案优化、山东稻香园食品工业园项目设计方案等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信息。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方面,主动公开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市政施工企业及园林绿化企业名单以及《关于加强泰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明确泰城城市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主动公开了《泰安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泰安市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定价工作规则》、《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网上交易暂行办法》、《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行政审批管理及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等文件。
3.公开物价和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物价监管方面,主动公开了价格管理、收费管理、价格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热点价费备案、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重大节假日客房价格临时监管措施等价费政策信息。产品质量监管方面,主动公开了山东省地方标准132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7项,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许可办理须知2项,注销部分逾期未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公告2次,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1条。
4.公开惠民补贴政策和公共资金、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信息。惠民补贴政策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强农惠农等财政补贴政策和《关于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居民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助》、《城市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等文件。公共资金、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方面,主动公开了《2014年泰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关于拨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关于明确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下达201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等公共资金、专项资金信息以及《泰安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政经费监管文件。
5.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民生保障与救助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提高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泰安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和《泰安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文件。残疾人救助方面,主动公开了残疾人生活保障、救助、帮扶、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残疾儿童康复等信息以及《关于给予市直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救助的通知》、《泰安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泰安市助残志愿者管理规定》等文件。养老与医疗保险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泰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理疗保险有关问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泰安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就业、培训与退役安置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泰安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4年泰安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公布2014年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全市创建幸福家庭试点乡镇(街道)及试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面,主动公开了文化市场监管、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文化执法等信息以及《关于确认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报告》、《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6. 公开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发展情况。农业发展方面,主动公开了泰山茶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高产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以及农业“三大补贴”、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农业保险、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茶叶扶持资金等农业发展政策信息。林业发展方面,主动公开了水系绿化、义务植树、村镇绿化、成片造林等信息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和《泰安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水利渔业发展方面,主动公开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渔业养殖、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河砂管理等惠农政策以及《泰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大汶河水域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平台建设及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共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515个,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53个,县(市、区)372个,乡(镇、街道)90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政府信息7111条,通过本部门和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和公开政府信息65264条。
2.公共查阅点。2014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699个,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121个,县(市、区)392个,乡(镇、街道)186个。查阅人数284022人次,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98802人次,县(市、区)131310人次,乡(镇、街道)53910人次。
3.新闻发布会。2014年,制定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6项,全市新闻发言人总数121人,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新闻发言人103人,县(市、区)新闻发言人18人。举行新闻发布会26场,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23场,县(市、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3场。对泰山东岳庙会、2014中国(泰山)国际矿业装备与技术展览会、2014年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仪式、中国肥城第13届桃花节暨赏花精品旅游线路推介会、2014年中国肥城第七届金秋品桃节等活动进行了新闻发布。
4.“12345”便民服务电话。2014年,建成了集业务办理、监督考核、知识查询、数据统计于一体的“12345”热线服务平台,实现“一号受话、多级联动、统一指挥、一站式服务”,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体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电子信件咨询103232件,其中有效咨询77698件,答复率和综合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14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2件,其中,市级部门和单位191件, 县(市、区)41件;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60件,信函申请169件。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主要涉及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市政建设工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4年共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2件,回复率100%。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74件,“同意公开答复”的5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9件,“告知作出更正补充”的5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4年申请行政复议情况。2014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6件,纠错2件,其他情形4件。
(二)2014年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4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3件,维持2件,其他情形1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一是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二是市政府办公室会同保密部门积极对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年度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有效提升了全市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视程度。三是认真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同步实施”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认真抓好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完善拟稿程序和流程,拟稿部门根据公文内容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形成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健全考核机制。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构建“3+1”工作体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建立起以考核促落实的监管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和考核,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二是严格检查通报。市政府办公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年初有计划,月度有检查,季度有通报,年度有考核。2014年,共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填报和发布情况季度通报4期,月度通报12期。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根据《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考核,表彰先进,纠正不足,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突出抓好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
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我市把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推进和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市级67个事业单位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办事信息。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导,有序推进。各事业单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均纳入指南、目录编制范围并主动公开。截止到2014年底,共发布事业单位公开信息4206余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刻,重视度不够,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存在怕麻烦、不愿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等问题。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变动较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改进的方向和重点。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制定政策解读制度,健全和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是各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要有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政策解读访谈,及时解读和阐释。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程序和要求,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综合分析,认真答复,保证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限。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根据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制度,发挥好监督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逐项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