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3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15:3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泰发〔2015〕2号)精神,现就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塑造“安如泰山”文化品牌,打造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技术机构技术支持、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努力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态势。

  二、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一)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下同)和使用(含维护保养,下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测手段,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并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经营单位应当经营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特种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要求,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保障设备更新、维保、检验等安全经费投入;建立超期服役和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及时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对由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二)落实政府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泰山管委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支持、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特种设备事故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调查处理。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联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地方立法、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提升监管水平。

  (四)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教育、商务等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五)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建立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六)落实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管理责任。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信息、培训、评估、咨询、调解等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交流活动,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

  (一)主动排查治理隐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专家以及企业员工的技术优势,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二)加强日常检查。负有监管责任的所在地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重大安全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对未登记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坚决责令整改、停用或报废,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一治理,杜绝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的发生。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并将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公告),抓好系统性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推动使用单位建立故障统计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探索建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自我声明、使用单位安全自我承诺和监督检查、检验相结合的制度。建立重大特种设备隐患管理档案,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隐患治理实效。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对重点监控设备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法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行为、存在安全隐患设备的一律停用、报废设备一律查封。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严肃责任追究,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结果要及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

  (五)提高监督检查水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法开展检验,确认特种设备数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发现违规违法情形立即报告,确保检验率和检验工作质量,杜绝因检验把关不严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会诊”,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鼓励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协议,有偿获得相关服务。

  (六)打造科学预防体系。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科学把握安全规律,树立“预”和“防”的核心理念,工作中要以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强化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基础工作,建立“科学预判、分级管控”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制定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四、强化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一)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应急管理力量,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在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企业应急专项预案应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逐步做到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经常化,不断提高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三)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搞好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及时采取通告、警戒、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间的联动,统筹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剖析典型安全事故,研究预防对策等。鼓励成立特种设备有关专业协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正常开展;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定期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水平。

  (三)搞好宣传教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警示教育,提高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水平,增强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非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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