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16〕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科学预判分级管控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
发布日期:2016-07-29 15:5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科学预判分级管控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泰安市科学预判分级管控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11个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市之一。为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把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以建设“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为载体,以构建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超前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预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筑牢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二)主要目标。

  2016年,全面完成区域、行业和企业风险预判,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功能区绘制出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分布图,重点行业领域主(监)管部门制定出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重点企业建立起安全风险名册,并纳入信息平台监督管理;启动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初步建成,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预防能力得到提升。

  到2017年,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安全风险预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打造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关闭取缔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高风险小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加快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更加完善,重特大事故预防能力明显提升。

  到2018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构建企业层面安全风险预控体系。一是落实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预判的工作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预判可能导致重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风险点。二是将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分为1、2、3、4(红、橙、黄、蓝)级,绘制等级分布电子图,对红色、橙色重大风险实施管控,逐一明确管控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体系。三是全面排查10人以上岗位、作业面或流水线,建立风险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四是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风险告知卡、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实施安全风险超前警示。五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实现与政府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对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进行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2.构建行业层面安全风险预控体系。一是落实重点行业部门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建立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预判的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和分析本行业、本系统可能导致重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二是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健全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3.构建区域层面安全风险预控体系。一是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每半年开展一次风险预判的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和分析本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可能导致重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二是按照安全风险“红、橙、黄、蓝” 4个等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市、县、乡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三是按照“分行业、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逐一明确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四是全面排查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绘制城市风险分布图,健全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4.完善风险预控工作规范。制定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预控规范。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系列方法,建立风险分级指标体系,实现科学、准确的风险预警。开发风险预警预控系统软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实现分级监管。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订《泰安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问责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累进制办法,实现从控制事故指标为主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健全完善从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到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制度。

  2.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盯紧抓牢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冶金、涉氨涉尘、消防、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综合运用政治、行政、法律、经济、市场等手段,强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倒逼管理,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约谈、举报奖励、媒体曝光、事故提级调查等制度,强化综合惩戒和群防群控。

  3.实施更加严厉的执法监察。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相关强制性措施,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加快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涵盖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执法监察等40个业务功能模块,贯通市、县、乡、企业四级的“智慧安监”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对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实现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对重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实行网上巡查,形成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

  2.推广应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和SIS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推进市区、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完善“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动态监控系统,鼓励安装防碰撞和3G视频系统;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采煤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和原煤运输自动化程度;完善地下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应急通信、紧急避险、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六大系统”;在大型露天矿山推广应用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监控系统;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和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和RFID技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3.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制定淘汰落后技术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规划,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领域一批高危行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4.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依托驻地高等院校、研究院,发展服务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高科技产业。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一是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间的统筹与衔接。二是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三是严把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门槛,不再新上剧毒化工、烟花爆竹生产等高风险行业企业。

  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指导性标准,严格控制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严格的聚集(庆典、文体、展览、经贸、促销)活动、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指导性条件要求,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4.强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条件,强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后未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综合运用节能环保安全手段,倒逼化工、矿山等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退出市场。

  (五)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

  1.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程、石膏矿采空区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工程、重大安全风险预控预警信息化平台、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和安全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泰安市“智慧安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等。

  2.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财政、信贷政策,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优势技术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治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企业统一协同”的原则,强化泰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指挥平台建设,组建泰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构建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搞好实训演练基地建设,依托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应急救援教育基地,与国网技术学院合建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健全重点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底)。

  1.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制定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筛选确定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并组织实施。

  2.全面排查重点企业。2016年9月底前,全面排查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建立企业10人以上岗位、作业面或流水线台账,逐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实施风险预判。2016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预判活动,完成企业安全风险预判“一企一册”。适时调度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域及行业安全风险科学预判情况。

  4.建设信息平台。2017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智慧安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5.建设实施重点工程。2017年年底前,建成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提升预防重特大事故水平。

  6.推进科学预防体系建设。2017年年底前,修订完善12个子体系的工作规范,确保“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并运用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环节。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年底)。总结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提升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市里成立市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抽调人员组建预防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办公室,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政府安委会的作用,负责本区域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要专门列支试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对重要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要注重发挥考核的导向性作用,提高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该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针对安全风险高、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预防重特大事故专题调研,定期预判安全风险,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要抓住夏季汛期等关键时段,突出3个重点产煤县、4个重点化工县、3个重点非煤矿山县、4个县级化工园区和14个人员密集重点街道等重点区域以及预判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关键单位、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立由一线员工组成的“老把式”智库,为预防重特大事故提供技术人才保障。

  (三)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在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交通等创建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选取一批有代表性、领导重视、基础较好的县(市、区)、部门和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评选,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单位、企业预防事故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宣传和情况交流,适时召开现场会等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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