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附中西路17号314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87096;传真:0538-6987098;电子邮箱:tagysy@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推动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全面提高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超值服务和安全运行两大重点任务作为切入点,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各界对泰城公用事业发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能,明确1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和企业分别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交流,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把关、责任科室组织协调、成员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抓细抓常。
(二)制度建设。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包括《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使公用事业管理的信息公开有来源、有渠道、有目标、有依据,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我局及局属公用企业,主动公开信息总数74条,其中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和工作信息等项目。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泰安市建设信息网上公开。我局将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对泰安市建设信息网市公用事业局专栏进行不定期更新,及时地对外公开我局开展活动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没有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设兼职人员1人。
(二)经费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专项经费,所需费用由日常局办公经费承担。
八、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
近年来,我局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凡涉密信息,均严格根据涉密级别、范围办理,做到该公开的不保留,不该公开的严守纪律不泄密。对每一项公开的政务信息,逐级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于拿不准的政务公开事项,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人员不足。我局作为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部门,涉及的信息公开工作量较大,专职人员的缺乏是影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我局该项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身兼数职,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时间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高,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工作分工机制,由办公室根据分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汇总后,在相关网站发布。二是转变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充实开放文件目录,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十、2017年的主要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的高要求和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公用事业发展发展打好基础,搞好服务。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