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国办秘书局印发《关于2016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6〕23号),通报了我省10个县级以下不合格网站。为做好我省2016年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抓好问题网站整改,根据国办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国办抽查对象主要是县级以下政府网站,检查内容包括网站可用性、内容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等,检查标准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的有关规定,共抽查我省网站39个,发现不合格网站10个(名单见附件,另含国办前期要求整改的微山县科技信息网)。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一些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及监管单位在普查结束后,思想有所松懈,工作抓得不紧,行动迟缓观望,造成了网站不合格率与普查结束时相比有了明显的上升,工作出现了“滑坡”。个别地方网站建设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政府网站存在严重问题,有的首页页面“开天窗”,大量栏目为空;有的政务公开类栏目连续多年未更新,内容发布滞后;有的服务栏目内容缺失或不准确,无法提供有效服务;有的政务咨询类信件数年未办理,互动功能形同虚设;有的网站主管单位随意新建、关停政府网站或更改首页地址,既未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也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进行申请,导致一些已变更的网站仍被其他政府网站链接,造成错链断链和极大的安全隐患,个别网站甚至已经被篡改为色情网站,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工作要求及处理意见
对于本次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网站所在市,按照通报问题数量,扣除信息公开日常考核相应分数,扣分情况及标准另行通知,从2016年起,政府网站日常考核分数按季度公布。问题县(市、区)及所属市政府办公部门,要将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一次专题汇报,组织专门力量督促问题整改。
今后,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办好政府网站上升到关乎政府形象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列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常态化监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办公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级网站建设管理部门的责任,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实行逐级负责,抓好绩效考核,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站,尤其是不合格网站,坚决关停并转,并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起问题通报、跟踪督办、约谈整改、追究问责等一整套问责措施。
各市、县(市、区)要将此通知精神尽快传达的行政区内所有政府网站管理单位,并认真组织一次自查整改,切实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要进一步严格网站开办、关停程序,新建、改版政府网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数据,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关停网站要通过报送系统逐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一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随后注销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域名,完成关停操作。
自2016年起,国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将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常态化抽查和监测,每3个月一循环。各级各单位要从长远角度,谋划部署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切实关停一批无力保障和运维的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网站,将必要功能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确保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不再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对于今后国办通报中点名的问题网站,省里将派出专项督查组进驻问题市及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实行挂牌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约谈,责令说明情况,督促当地政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本次通报的不合格网站,各有关市要全面核查,认真组织整改,4月25日前将有关整改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联系人:李乔,电话:86061523,邮箱:dzzwc@bgt.sd.gov.cn。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