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公安局党委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下,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秩序治理、智能交通、便民服务、规范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市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基础信息化、监管流程化、岗位责任化公共安全监管“四化建设”部署,担当尽责,务实创新,努力推动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具体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平稳有降;二是不发生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有严重负面影响的舆情,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基础面貌大幅改观,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实力明显增强;四是支队整体工作稳定保持全省前列位次,交管、车管、事故等重点业务领域有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亮点工作。
一、强化综合治理,推进事故预防社会化
1、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在市交安委统一领导下,加大“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力度,着重推动《泰安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入实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考核稳定保持全省先进位次。
2、推动建立农村交通事故预防网络。在市交安委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重点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配齐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推动各级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人员工资、奖励补贴和业务经费保障,切实打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
3、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提报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合力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并推动政府设置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有效整改,逐年减少存量,不增新量,道路安全基础设施步入良性建设轨道。
4、深化校车等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围绕校车、代步车、渣土车等重点难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泰安实际,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专项整治机制,推进常态化治理。特别是积极推动政府出台校车发展规划和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构建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力争今年通过政府投入、市场赞助、社会参与等多种模式,先在城区、中心镇等运行一批正规校车。
5、加大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力度。着力推进“双微一网”平台建设,加强媒体宣传策划,提升原有交警电视、广播栏目的制作质量和播放频次,形成宣传成效全新增长点。突出“分众”宣教理念,强化中小学生、运输从业人员等群体的交通常识宣教培训,提高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大力推进汽车品牌专卖店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建设和农村村级宣传阵地建设,力争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置至少1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设施(事故残骸展台、典型案例展板等),在农村主要交通要道(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路侧,设置1处交通安全科普宣传设施(墙体板报或标语、固定式橱窗或标牌等)。
6、正确应对和引导舆情。针对新媒体时代特点,制定《涉警舆情处置工作预案》,落实相关处置责任。加强对涉警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开展舆情导控培训,提高基层民警应对处置舆情能力。推进常态化新闻发布工作,遇有交通安全突发敏感和重大案(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先机,赢得话语权,努力提高涉警公共危机事件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水平。
二、深化科技建设,推进交通管控智能化
7、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升级改造。在前两年建设基础上,继续实施泰安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复新、交通标志牌升级完善以及中间隔离护栏、人行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系统建设,切实通过连续三年的努力,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环境得到优化提升。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平面交叉口、易发生事故路段的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发挥社会化优势,探索构建多元化交通设施资金渠道,加强重点道路以外的小区道路、偏僻道路的交通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借鉴支队做法,进一步改善和规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8、升级扩容交通安全信息监控系统。推动全市交通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在泰城东岳大街以南、部分新建道路、岱岳区新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等部位增设电子警察系统、道路监控系统和卡口系统,并对市区交通安全信息监控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和存储扩容,力争实现智能交通管理手段在泰安市区的全覆盖。
9、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年内,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搭建市县两级管控平台。加强调研,科学布建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推进省市县三级执法服务站改造或新建。
10、推进交通指挥调度智能终端建设。加快高速公路支队、岱岳区大队等交通分控中心建设。依托城区交通岗亭建设,逐步建立数字警务终端,探索打造支队指挥中心、大队分控中心、中队数字警务终端“三位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提高泰城交通综合管控能力和区域交通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强化对机动车车形识别技术的研发应用,提高对套牌、盗抢、逃逸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布控能力。
三、突出严管善管,推进交通勤务实战化
11、持续加大交通秩序治理力度。坚持常态化执法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尤其突出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类重点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七种违法行为”,将“双七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总抓手,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治态势。
12、狠抓黄标车、代步车、“五项整治”、“双七整治”等重点整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快黄标车、老旧车治理淘汰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治理淘汰任务。坚持长期治理、标本兼治,创新泰安城区代步车治理方式,在巩固去年以来治理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治理区域,力争泰城代步车乱象得到基本遏制。深入推进“五项整治”,坚持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对重点车辆以及道路隐患的整治力度。
13、构建实战高效的路面交通勤务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采集和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推动安全研判、信息预警与勤务部署一体化运作,把有限警力资源向事故高发、拥堵严重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倾斜,实现源头管理与路面管理、查纠违法与事故防范有效结合。特别是在城区,全面深化“上岗即严管”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和“流量不减、警力不撤”的高峰期交通疏导机制;在城乡结合部,着重强化夜间巡查机制;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探索建立公路监控系统发现、交通集成平台指挥、交警执法站拦查的“三位一体”公路交通违法查缉战术,全面推进路面精细化管理。
14、推广农村公路警务区责任制。把辖区秩序管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源头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区民警,由责任区民警督促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力量,加强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5、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置机制。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下放勤务中队基础上,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建立路面勤务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共同处警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刑侦、技侦、网警、情报等警种、部门协作配合和情报共享,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网上追逃侦破能力。
四、围绕便捷高效,推进交通服务人性化
16、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排堵保畅。围绕“现代化、专业化、精细化”,加强智能交通系统运用,提高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对景区、城区交通统一指挥调度能力,服务泰安旅游大局。加强交通设施调研规划,加快城市交通设施专业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安全设施建设,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推进干线交通诱导、停车诱导等系统建设,改善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加强路内停车研究,减少乱停乱放对通行秩序的干扰。加大对大堵点、老堵点、“卡脖子”路段等顽固堵点治理力度,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切实通过“点段”改造,实现“线面”畅通。
17、创新优化车驾管服务措施。围绕争创全国一等车管所,加快各大队“五小车辆”考试场地建设。拓展网上车管所等服务功能,搭建便民直通车和服务高速路。推动县市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学习教育和考试业务下放,委托县市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部分考试业务,进一步方便县市群众。深化“社区六进”活动,建设社区自助服务终端和新服务网点,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功能,确保普通车驾管业务全部实现网点办理。
18、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协调司法、物价、保险等各有关部门,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快处快赔,并逐步在全市推广。探索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权限下放,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使用,积极推动基层大队救助基金管理站建设,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19、规范停车场管理。开展交通执法扣押车辆清理活动,创新停车场监管模式,规范管理执法扣押车辆停放。
20、深化交通管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在“两快”系统基础上,启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预约、受理、办理及交通安全信息告知、查询、通报、抄告、公告、公布、警示教育等便捷服务。
五、秉承公开公正,推进执勤执法规范化
21、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支队、大队专、兼职法制员,大队、车管所教导员和中队指导员任兼职法制员,分管本单位法制工作,负责案件审批。实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执法过错追究。
22、推动网上办案。依托警综平台系统,推动行政拘留案件、刑事案件实行网上办案,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切实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
23、严格执法监督和考评。落实执法疑难问题会商制度,规范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和非现场执法证据审核,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狠抓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审核与日常考评同步进行,实现“一案一审一评”。
24、积极推动警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交通管理、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案民警、程序流程等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规范执法。推进对内公开,及时公布支队大项工程建设、财务开支以及党委会、办公会决定重要事项,促进支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