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放管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 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国家、省接连出台重要文件,即:《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依据
“一次办好”是放管服改革的山东实践,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重要抓手,泰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倒逼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换位思考、提升效能,促进改革创新。据此,2018年8月1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字〔2018〕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8〕11号)精神,《实施意见》拟就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等六大方面分别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各部门职责。
四、《实施意见》出台后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群众办事“一门办理”、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就创新开展“六个一”集成服务新模式,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加快推进“泰安市民之家”建设,大力推动行政许可等权利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全新模式,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和自助服务、快递服务等综合服务区域。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不断规范完善网上办事指南,推动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推动网上服务向基层延伸。四是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有关部门梳理“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推行关联事项“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并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和制度。五是推进贴心代办(帮办)一次办好。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窗口审批人员、部门工作人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对一”贴心代办帮办服务,选取重点领域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建立帮办代办制度。六是推进政务服务热线“一线连通”。推动市县热线进行整合,完成热线系统与其他平台的对接,并进一步加强热线运行管理。
六、《实施意见》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市创新政务服务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具体任务要求,搞好上下结合,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健全制度标准。各县(市、区)政府要着眼于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事项办理流程、服务过程、服务大厅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标准建设。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每月开展一次情况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落实“六个一”推进情况列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采取现场督导、明察暗访、查阅文件等方式进行真督实查。根据市委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要求,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政务服务热线等工作的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六个一”工作落地生效。
七、《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一项工作的目标、措施、标准、进度,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逐一兑现。
(二)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各司其职、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任务落实。
(三)要在总结“六个一”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规范、“一链办理”事项工作规程、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制度等制度规范,条件成熟时要形成一批地方性标准。
(四)加强工作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市区和部门通报表彰;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