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8〕47号)解读
发布日期:2018-12-27 17: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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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关于主体功能区工作讲话精神,落实2017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按照《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0号)要求,在市县层面科学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即“三区三线”),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编制市县“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构建起规范、统一的空间开发秩序。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泰安市城乡一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称“三区三线”),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探索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路径模式,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干到底,推进区域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及包容性发展,最终实现“多规合一”目的。

三、出台的依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0号)

四、出台的重要意义。开展空间规划改革试点,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是改革政府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迫切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五、主要内容。一是统一规划基础。建立区域内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形成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科学设计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基础评价。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明确需要生态保护、利于农业生产、适宜城镇发展的单元地块,划分适宜等级并合理确定规模。三是绘制规划底图。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人口集聚等因素,科学测算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和开发强度指标,绘制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底图。四是编制空间规划。在空间布局底图基础上,系统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编制空间规划。五是搭建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现有空间管控信息管理平台,基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基础数据、目标指标、空间坐标、技术规范统一衔接共享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六、具体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做好后续协调调度和对上汇报等工作。二是统一规划基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规划期限和用地分类标准,设计完成目标指标体系,建立空间基础数据库,完成坐标系的转换;市规划局牵头编制完成《泰安市城乡一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三是进行基础评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网格化适宜性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明确单元地块、适宜等级和规模。四是划定“三区三线”。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的划定;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空间的划定,牵头负责“三区三线”的信息汇总,绘制完成统一的空间规划底图;市规划局牵头,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及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五是编制空间规划。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编制完成全市空间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制完成空间规划,按程序报批。

六是建立信息平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搭建完成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七是总结形成经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汇总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在探索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为实现全省“多规合一”提供示范。

七、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泰安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以及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二是提高规划质量。创新规划编制方式,选聘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做好编制工作。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调度推进,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相关文件:

泰政办字〔2018〕4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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