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12-27 1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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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泰政字〔2018〕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为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现对《实施方案》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为贯彻总书记的要求,为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省经原国土资源部批复,进行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我市根据省创建办的安排,结合泰安实际推进相应的创建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

(二)《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分解方案》

三、《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2年的各项指标的控制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通过实施三控三提战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矿山企业数量,提高建设用地地均 GDP产出,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占比和矿山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全市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促使我们统筹合理安排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使资源利用更绿色、更集约、更生态,使国土资源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参与和服务国家宏观调控。

四、《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要通过工作实施,能够使国土空间开放格局明显得到优化,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从发挥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作用、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打造绿色矿山发展新格局、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改革创新工程、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效能、提高县乡两级管理和服务水平等8个方面,逐一明确了示范省创建的要求、措施和任务,涉及3 3项具体内容。

六、《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措施

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领导、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全面开展。同时要求制定综合评价办法和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有力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实施方案》编制的工作要求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的目标是通过推进创建工作,提高全省的国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我市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但城镇、低效用地、闲置土地却大量存在,要妥善解决国土资源供需矛盾,坚守耕地红线,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我们必须在存量挖潜、节约集约上狠下功夫,因此在各项指标的确定上既有压力,又能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相关文件:

泰政发〔2018〕1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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