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1 03:14 浏览次数:
 
泰安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单位网站“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tazzfd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5楼;邮编:271000;电话:8228810;传真:8216376;电子邮箱:fgjfgxxk@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房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落实《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突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这一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严格保密审核、规范监督检查,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8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分管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法规信息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局住房保障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等科室(单位)多人负责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把关、责任科室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2018年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公文类信息审核、保密审查、澄清、责任追究、新闻发布、舆情收集与回应、网站管理等在内的长效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产生过程中,根据公文内容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三种属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防止保密审查与公开工作脱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应解读信息。2018年,按程序发布了2个规范性文件《泰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在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发布相应政策解读。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热点回应栏目,针对社会关切发布了我局重要业务的服务指南。为畅听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设立互动访谈栏目,2018年,我局通过“12345”便民服务电话、泰安民生网、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在线咨询等平台,累计回复办理3100余件,答复各类咨询业务11000人次,提供查询服务9000余次,电话接听回复8000余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局牵头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政策解读、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信息的公开,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多渠道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在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通过接受咨询、发放明白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宣传住房保障政策;二是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建设信息、分配信息、退出信息等事项;三是通过民生网、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设立与群众互动栏目,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问题;四是与市电视台、泰安日报社等媒体密切合作,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2018年发布3条有关政策及解读信息。

(二)及时公开建设项目信息。按照住建部《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保[2011]64号)文件要求,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和各个项目建设信息情况在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2018年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进行了公示,并根据改造实际情况,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公开了任务进展情况。2018年有关内容发布信息3条。

(三)住房保障资格审查规范透明。在住房保障资格审查中,以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为核心,坚持“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即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民政和市房管局三级审核,将申请家庭初审受理情况在社区街道张榜公示、将复审情况在报纸及网站进行公示、摇号分配过程和结果在电视、网站、报纸上公布,选房结果也在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2018年先后针对市区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自有房产核查、市区租赁住房补贴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共发布有关信息15条。

(四)分配过程实现阳光操作。科学设置分配程序,保障房分配全部实行电脑公开摇号,摇号过程由市纪检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现场确定中号家庭及相应住房,确保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开公正。目前,市区共组织了九批保障房轮候公开摇号分配,共分配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11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7437套、经济适用住房4302套。其中,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保障性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采用了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由于2018年没有建设完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未进行分配,因此我局门户网站中“选房规则及选房结果”栏目中没有相关信息。

(五)强化监管完善退出机制。为规范保障房使用秩序、确保公平善用,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通过加强动态普查、完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监督。对建成交付的保障房小区进行拉网式入户普查,通过政策宣传、情理教育,使广大群众更加准确地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对发现的闲置、出借、出租、私下转让等违规住户,进行跟踪整改,规范了使用秩序,维护了住房保障工作的严肃公正。2018年,累计退出保障性住房40套,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按季度进行汇总,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共发布有关信息5条。

(六)其他重点工作公开情况。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双公示信息专栏发布信息32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信息16条,较好地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针对2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分别通过网络征求意见,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2018年发布有关信息4条。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和发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邀请利益相关方、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2018年发布有关信息2条。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公开。2018年发布有关信息3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全局累计发布信息524条。包括行业动态、住房保障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物业管理及房屋交易公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房管局门户网站、房管局政务微信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上传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二是与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晚报、泰安电视台、大众网、中华泰山网等媒体进行密切合作,第一时间向各媒体提供房产管理新闻线索和稿件,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布。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形成省厅报送信息、市政府报送信息等,及时对上报道。四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公开辅助体系。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时办结。其中,不属于我局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同意公开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共三个,分别为市房产交易中心、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市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我局注意加强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调度。局属各单位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及局机关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完善了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房产交易中心建有网站“泰安房产信息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建管理中心将“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均确保了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三审一校”制度,即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科室(单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局信息审核科室负责人进行二审,局保密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终审并填写审核意见,局网站、微信负责同志进行最后校验检查,经审验无误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采取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的形式,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协调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2019年,我局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创新公开手段,拓宽公开渠道,综合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手册等载体,特别是加强政务微信、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栏目配置,丰富信息内容,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市区无建设完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没有进行分配,所以,我局门户网站选房规则和选房结果栏目中没有当年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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