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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7号《共享电动车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管理措施》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0 09:28 浏览次数:

泰城复字〔202021                   签发人:吕桂平

 

 

 

关于泰安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孟繁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电动车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管理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城市管理局强化各项举措,积极推动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一、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标准

为加强泰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所管辖市级31条道路上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停放车辆秩序管理工作。制定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标准》,明确要求企业规范单车投放,在施划有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区域内停放,停放车头朝向应与停车区位内施划的非机动车路面标识的车头方向一致等。通过停放秩序管理标准对运营企业停放车辆行之有效的管理,提升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总体服务水平。

二、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依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与单车运营企业的联动会商机制,先后5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落实运维主体责任,并采用电子围栏、加装GPS、增加单车调运费等技术手段规范车辆停放秩序,100:1配比维护人员,做好停车秩序的管理、车辆运营调度维修等工作,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维护。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共享单车秩序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加强共享单车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共享单车有序停放,确保文明城市创建达标。

三、加强联勤联动和行政处罚

加强与监管指挥中心、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2020年3月25日至3月27日,道路桥梁管理所、局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启动联动机制,对市级重点道路等重点部位内未办理准入手续、私自投放的哈罗自行车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目前共计清理600余辆。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内巡查,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清运,合理规划停放点位,加强文明骑行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停放行为。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科室:市政设施管理科

联系电话:8538523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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