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7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2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1-12-31 16:21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在全市建设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00处以上,建立完善的运营及补助制度,切实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二、完成情况:

  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制定印发了《泰安市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泰安市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建设目标、原则、方式、扶持政策等要求。市级对达到标准的城乡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补。各县(市、区)、功能区已全部明确可持续运营机制的补助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建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152处,完成年度任务的141%。

三、取得成效:

  通过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解决了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问题,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惠及5万名老年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老人舒心,就餐得到保障。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有标准、运营有机制、质量有保障、日常有监督,有效满足了老人的就餐服务需求。二是子女安心,解除后顾之忧。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减轻了子女负担,增进了亲子关系,推动了家庭和睦。三是社会放心,更加幸福和谐。“一个锅里吃饭”使乡亲们之间的感情更近了,基层社区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更强了,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经验被齐鲁网、大众日报、学习强国、新华社山东频道、泰安日报等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省委改革办推广了我市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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