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1〕2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姜士科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14: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姜士科为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马新华为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王宁、孙越为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副县级);

平涛为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峥为泰安市乡村振兴局干部,原副县级不变;

李振林为泰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干部,原副县级不变;

刘树国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锦儒为泰安市徂徕山林场(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山东泰安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场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梁立元的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立波的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刘树国的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臧玉海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新华、李伟嵩、王宁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峥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财务组组长职务;

孙越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扶贫组组长职务;

李晖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职务,原副县级不变;

李振林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组组长职务;

王兴华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统计组组长职务,原副县级不变;

张强的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调研组组长职务,原副县级不变。

原泰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县级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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