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2 09:07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9月28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来市机关事务中心开展巡视,是市委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验收和检阅,也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和“把脉问诊”,更是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精准检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中心干部的关怀爱护。对于巡察组提出的巡察意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完全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9月28日巡察反馈后,中心党组立即围绕巡察整改和贯彻市委巡察有关要求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反馈意见》,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心党组认为,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我们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海涛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起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分别牵头、责任单位整改、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班子成员跟进督导,都有科室负责人靠上推进。中心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导巡察整改情况,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多次调度整改进度,研究具体整改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整改要求,中心党组积极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从思想上找差距,从理念上找不足,从作风上找短板,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三)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

中心党组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清单,将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3项主要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拉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1项,对每项整改问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实行问题销号,强化跟踪督导,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截至目前,41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25项,需要长期坚持的12项,正在推进的4项。

(四)坚持统筹结合,实现相互促进

中心党组以从严从实的作风,把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新契机,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工作,切实将开展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变为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见实效的过程。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形成合力,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发展、促进发展、保证发展的作用,激励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坚持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履责,有效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五)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中心党组要求各科室、中心认真学习整改方案,即知即改落实,举一反三整改,深挖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中心已先后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涉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党建人事、财务核算等多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的过程。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应景化”,服务意识不到位,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和要求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成果转化不够。党组对党的理论武装重视不够,理论中心组学习‘应景化’,多是党组成员轮流领读后散会自学,学习实效性不强,通过学习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足。学用‘两张皮’,未能将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比如,至今尚未建立市级机关事务绩效管理体系,难以发挥绩效管理对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作用。”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让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常态、形成习惯、取得实效。创新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多采用主题宣讲、专题研讨、交流讨论等方式,增强学习时效性,激发学习积极性。8月26日,邀请泰安市委党校杨斌老师以《儒家仁政思想及启示》为题,作理论中心组辅导报告暨专题党课。12月9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题党课活动,进一步拓展深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效,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在对表对标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升理论素养,把党的创新理论与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机关事务绩效管理体系,发挥绩效管理对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作用。

二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岗位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2.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1)“党组成员对‘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识不足,想问题、看事情、干工作过多强调客观条件,存在‘红灯绕着走、黄灯抢着走’实用主义倾向,落实市委工作安排迟缓。”

依托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严防“庸懒散拖”,倡树担当实干作风。科学规划部署机关事务整体工作,主动融入全市大局,靠前工作、苦干实干,争做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的第一方阵。

(2)“上级有关部门分别于2017年、2018年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相关管理办法,我市的市级管理办法直到2020年3月才正式施行,工作跟进明显滞后,导致相关工作长期无据可依、进展迟缓。”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保障意识,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执行效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把提升执行效能作为改进作风的发力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严格遵循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于10月底前上报完成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共统计市直党政机关办公院落62个,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指导包括高新区、泰山景区在内的9个县市区、功能区以及下辖88个乡(镇)完成统计工作,共统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89.6万平方米。

根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被列为房地产管理系统应用试点,按照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已与财政部门完成预算资金对接工作,待资金到位后按照采集基础数据、录入信息系统、补充完善数据信息的路线图,完成房地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机构改革后,我中心有关办公用房管理职能不断增加,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是规范管理办公用房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办公用房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我们根据《泰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及中心《三定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已起草了我市办公用房维修、出租等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保障。为满足全市市直部门办公需求,营造更好的办公环境,多次对接市直单位,了解部门单位办公需求,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泰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方案》,并呈阅市领导。目前,共腾退市政大楼13间400余平方米,报业大厦26间700余平方米以及原食药监大楼50余间16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为涉及机构转隶、职能整合以及新组建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能源局、市医保局、市委网信办调整保障办公用房60余间近2000平方米。

(3)“上级有关部门分别于2017年、2018年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相关管理办法,我市的市级管理办法直到2020年3月才正式施行,工作跟进明显滞后,导致相关工作长期无据可依、进展迟缓。”

一是大力推进《泰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和施行。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单位第一时间起草了泰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车改办成员单位相关意见建议,于2018年拟定了送审稿并报送上级部门研究。但受机构改革的客观原因影响,各单位职能划分还不清晰,该办法无法在机构改革完成前予以确定并印发施行,期间我单位也多次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修正相关内容并报送。2020年3月《泰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市为山东省内最先施行市级办法的四个地市之一。

二是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为了解掌握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进一步务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我中心自9月下旬开始,组织市直及各县市区开展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据统计报送工作,通过召开统计工作培训会,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相关通知,手把手组织市直各单位和县市区统计核对了公务用车编制数量、维护费用等一系列数据,掌握了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的第一手资料,为开展好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打牢了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车改成果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的通知》(泰车改领导小组〔2019〕1号)以及《关于〈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对符合使用公务用车范围的公务活动,要求必须首先使用“各部门(单位)保留的公务车辆,保留车辆不能满足时,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派车辆”,平台不能保障时再租用定点汽车租赁企业车辆。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租车程序,从制度上理顺了统管公车和社会化租赁车辆之间的关系;对短途出差有关使用公务用车、租赁车辆与交通费的关系进行了明确。为公职人员提供了更多公务出行选择,方便了工作,减少了对公务出行租车次数。

3.服务意识不强,管理保障不到位。

(1)“党组对机关事务服务保障职能认识不深刻,聚焦主业不够,内设9个科室中办公室、调研科、人事科、党建科等非业务科室占4个。”

一是不断推进机关事务“两化”,对标省局、优秀地市经验,完善我市机关后勤工作规范,提供更精细、更优质的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充分了解各单位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三是以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中心内设机构、科室的设置,力争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予以彻底解决。

(2)“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存在的短板掌握不全面,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还需提升。比如,后勤保障管理方面,市政中心和报业大厦同属中心职责管理范围,但报业大厦餐饮质量、电梯管理、卫生保洁等物业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市政中心。”

一是餐饮保障方面。我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对报业大厦餐厅的监督,与泰报物业公司签订餐饮服务合同,由泰报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报业大厦两家餐饮公司,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餐饮服务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择机开通盒饭预定供应通道,由市政中心食堂提供优质盒饭,从整体上提升了报业大厦的餐饮质量。

二是物业管理方面。为方便驻报业大厦部门工作人员乘用电梯,会同泰安新闻集团泰报物业公司,对通往7—17层的电梯进行调整,两部电梯合并使用,不再区分单双数楼层停驻。同时加强对泰报物业公司的保洁监督管理,指导该公司对保洁标准进行细化,要求保洁人员加大清洁频率,保持楼层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加大考核力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提高驻在部门满意率。

(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组成员政治觉悟和凝聚力不强,在工作分工、科室人员调动等方面,思想和行动未能统一起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率逐年递减。党组书记‘头雁’作用有待强化,与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之间安排工作多,谈心谈话少,对全中心上下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准、把控不强,对干部职工人文关怀不够,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解决诉求渠道不畅。党组成员存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等问题,工作满足于安排了、推动了,习惯于当‘二传手’,啃硬骨头、挑重担子劲头不足。部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低迷,有的以年龄和上升渠道等为由在岗不为、庸懒散拖,经常迟到早退,甚至谋人不谋事、谋职不尽职,党组对此类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责不严。”

一是根据反馈意见,班子成员集中提醒谈话,梳理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定期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及时了解单位内部思想动态,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全中心工作战斗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为抓手,在全中心范围内营造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积极氛围,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依托中心前期印发的正风肃纪相关文件及今年以来开展的平时考核,加强对于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时对有关干部进行提醒、告诫、约谈。

2.争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动力不足,作风建设浮在面上

(1)“党组对敢担当、善作为认识不到位,习惯于按照原有套路、固定模式开展工作。比如,我市出台的公务用车政策不够清晰明确,缺少调动部门用车积极性的办法,致使保留公车闲置率长期在50%左右低位徘徊,市直42个部门及下属单位2018年公车租赁费用开支逾425万元,公车配套改革滞后,效果不佳。”

利用技术手段提高公车保障效率。依托公车信息平台完善了网上自动申请派车功能,实现了用车人手机app一键申请用车,并于6月2日至4日分三批对市直各部门进行了业务培训,就信息平台操作方法、统管车辆保障范围、使用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培训和明确。各单位可在保留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需求时,在线申请公务用车,符合派车规范的申请一分钟内便可实现系统自动派车,大大简化了派车、回场程序,方便了各单位公务出行,提高了公车资源使用效率。据统计,截止12月中旬,统管平台车辆共计出车2354台次,服务里程339746.6公里,为去年全年的148.27%(2019年全年统管车辆出车1319台次,服务里程229129.72公里)。

(2)“2019年虽然就公务用车、公务用餐等课题进行了多次外出考察,但形成的考察报告数量较少,考察成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

12月制定了《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通知》,对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工作建章立制,加强审批,规范流程,并要求考察调研结束后,外出考察组必须在一周内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相关科室进行文字把关、备案,经中心党组审核研究后推动成果落实。做到了事前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事后形成调研报告,强化成果问效。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贯彻执行落实慢、打折扣。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少,缺少深层次交流研讨,存在以会议代替学习的情况;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分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本单位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二是进一步改进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势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及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汇报1次工作,每年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是健全完善了我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日常工作督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范围。

四是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处置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落细落小、落地见效。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组织生活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组班子在严格程序、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存在差距,党组书记有时对末位发言制执行不严格,在个别班子成员请假情况下,先形成党组决议,事后未与请假党组成员及时沟通交流,意见征集不够充分。”

一是11月对《中共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程序、规则等。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集体决策时,等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后,党组书记最后发言表态,取得了良好效果。

2.“选人用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干部任免事项讨论不充分,研究干部任职时,党组会议记录中党组成员均简单表述‘同意’,对人选情况未充分讨论,发表具体意见;任前谈话未按照要求形成谈话记录;全程纪实材料存在缺失,考察材料对缺点、不足描述无关痛痒,多是对工作标准掌握不深不细、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创造性不够等,缺乏对干部整体把握和深层次了解评价。”

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二是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正确把握政策、严格落实政策的能力。三是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完善任前谈话记录;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党组研究深入、充分,对干部的考察应实事求是、严谨真实,做到全程纪实,保障选人用人程序合规、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对干部培养缺乏统筹谋划,履职尽责不到位;对‘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贯彻不力,客观上形成了部分‘照顾性岗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一是将干部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合理进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二是优化干部队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调整、交流轮岗等方式,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对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进行再梳理,统筹谋划使用,通过调配、调任等途径,逐步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混编混岗情况,优化中心干部队伍结构。

4.“党员组织生活不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小组划分不合理;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少;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少;支部学习、活动资料不完备,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过程性资料缺失,党建活动档案记录不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定期召开支部主题党日,坚持做好党员周学习,通过开展学习交流、谈感悟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求因事不能参会的党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支部书记对请假审批严格把关,督促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方式上采取现场观摩、专家辅导、集体研讨、党校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10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中共泰安市主题党日活动中心开展活动;11月6日,中心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学习研讨,增强了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基层党组织活动更加丰富。同时,完善各类主题教育材料,做好党建活动的档案记录。

三是对机关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8月21日中心对在机关党支部进行改选,重新规划了各支部人员划分,完善了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切实了解党员思想动态。

(四)管党治党缺位,廉政教育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严格

1.“党组管党治党缺位,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廉政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缺位,导致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出现偏差、廉洁自律出现问题。近三年来连续出现正科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中心未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受党纪政纪处分干部的处分决定,相关干部也未在组织生活会上剖析自己,进行深刻检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落空。”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尤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树牢廉洁底线。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按程序在支部大会上通报了有关干部处分决定,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干部在会上进行检讨,做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短板。对机关事务关键节点、重要环节研判分析不到位,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处置不及时。”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年度重要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中心党组担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配套长效机制。增强规章制度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往来款项长期挂帐,未对财政资金进行专款核算,政府招投标把控不严。”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查缺补漏,规范了中心政府采购业务,集中组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政府招投标把控水平。二是制定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了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内务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强化往来账务管理工作,及时列支,及时支付,加强了对单位往来账的管理,年底对往来款逐笔逐项核对,认真分析成因,科学研究了清理方式。

(2)“机关食堂会计处理不规范”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会计工作制度》。加强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严格按照会计业务操作规范、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增加会计科目设置,对财政拨入的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做到了会计核算清晰明了。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下达了5项《情况说明通知书》、3项《立行立改通知书》,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均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整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完成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突出跟踪问效,抓好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争创模范机关、深化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做到讲导向不含糊,抓导向不放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严格执行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对违规违纪的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发现一起追究问责一起。

(三)突出常态长效。把建章立制和狠抓制度落实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根本性措施,边整改边总结,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整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日常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注重标本兼治,注重早期预防,增强各岗位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的规范化水平。狠抓主体责任、“三会一课”、党建活动等制度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要经常调度,督促落实,中心党组将做好正面激励,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解决好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动机关事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力求通过巡察整改实现作风转变、能力增强、工作提升,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我市机关事务改革发展上来,努力为建设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91161;邮政信箱: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B2006房间;电子信箱:jgswbgs@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1年2月2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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