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四个集中”强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1-05-1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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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信访案件的高质量办理,解决群众身边最关切问题,宁阳县坚持集中受理、集中研究、集中督导、集中整治“四个集中”,快速转办信访案件,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一是集中受理,细化落实。接到环保督察转办件后,立即召开整改落实会议,结合前期工作全面梳理各项问题情况,细化明确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由县重点工作推进中心统一通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前来认领任务,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集中研究,精准施策。县政府分工领导组织认领任务的责任部门就环保督察问题转办件集中开展研究讨论,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找准工作难点要点,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集中督导,强力推进。抽调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督导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严格按照整改标准督导推进整改工作,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四是集中整治,举一反三。严格贯彻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根据乡镇(街道、园区)属地管理及部门自身职责,紧盯重点难点,对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体检,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切实增强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对存在安全环境隐患的、涉及危险化学品产生危险废物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管控,确保不出问题。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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