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四项措施做好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1-05-19 15:40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分析研判、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属地管理、加强矛盾化解,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分析研判

  市领导每天组织召开各保障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分析研判当天督察反馈信访问题整改情况,研究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整改措施。会后以督办单形式下发有关责任部门,确保重点工作落实不过夜。截至目前,已下发督办单7次,涉及事项12项,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


  加强部门协同

  市直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结合省督察组交办集中办理,抓好部门职能落实。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油烟扰民的问题反映后,加快在城区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的试点安装工作,为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掌握一手情况,推动案件及时办理,系统解决好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践行好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理念。

  泰山区对各街道镇、园区进行分工督导,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了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常态长效机制建立。



  加强矛盾化解

  有关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一案一策,组成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污染排除和群众工作。

肥城市高新区对督察信访案件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案件进行包保,每个案件责任到人,进行现场盯靠和后续整改跟进查摆问题案件,确保案件办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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