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省生态环保督察 交办问题全面整改
发布日期:2021-05-24 15:40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入驻以来,我市陆续接到一批涉及砖瓦窑、渣土堆、商砼站等扬尘污染的信访投诉。为使这类共性问题得到规范处置,19日至21日,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重点行业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省督察交办涉及扬尘等案件全面整改。

  抓规范,明确重点行业扬尘管控要求。我市加强对泰城主城区现有砖瓦窑、商砼站(沥青拌合站)的监管力度,依法有序实施关停或搬迁,未完成搬迁的适时开展错峰生产。督促有关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治污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扬尘污染严重的,严格立案查处,坚决督促整改。

  抓选址,划定新建搬迁单位准入范围。明确北起环山路、南至一天门大街、西起104国道、东至济泰高速以内禁止建站。重点支持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在适合区域建站。同时对重要项目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站申请从严审批,临时建立站点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关闭退出。

  抓整改,加快完成积存渣土清运。各县(市、区)对渣土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格执行“一处一策”清运要求,按照资源化利用、生态封存、中转回填、弃土处置的分类原则进行消纳。清运渣土的过程中做好抑尘工作,明确行驶区域和范围,做好车辆保洁,严防洒漏,并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车。针对已完成清运(含销号)的积存渣土,由泰安城区积存渣土处置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对台账内容逐一现场核实,确保问题不反弹。

  抓执法,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各县(市、区)、功能区、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调、便于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台账、一机制、一平台要求,全面提升扬尘管控水平。大力实施联合执法,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密闭不严、抛洒遗漏等扬尘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我市开展积存渣土处置工作专项督察,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环保督察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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