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市紧盯东平湖水质改善,借势借力生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实施提标改造,不断提升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从近年来监测情况看,东平湖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今年1—4月份,东平湖2个测点水质均值首次达到Ⅱ类水平,有效保障了南水北调调水安全。<br/>
为确保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我市强化源头治理,先后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企业6809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6467家,70家重点涉水企业和12家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标准,均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监控设施,24小时全天候监控,出现超标及时处理,每月通报超标情况。
同时,我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在全市已建16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7万吨的基础上,新规划建设6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1.5万吨,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我市还以泰城4座日处理能力26万吨污水处理厂为试点,率先将外排水质COD、氨氮、总磷等指标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确保外排水质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衔接。
我市加强外源内源兼治,多次开展东平湖综合整治,先后关闭搬迁小地瓜淀粉加工户607家、拆除抽砂船只1500余艘、砂场码头120个、拆除东平湖餐饮船只21艘,关停环湖山石开采企业81家。开展东平湖“退渔还湖”行动,拆除网箱6.7万架、投饵机3000余台、网围8万亩,共清理网箱网围养殖水面12.6万亩,成功打造南水北调东线第一个无人工渔业养殖的湖区。开展环湖违建清理,取缔违章建筑、违规餐饮场所79家。在84公里的湖岸线可视范围内,开展规范整治沿湖船只、清理菹草等漂浮物、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清理沿湖废弃建筑物、清除沿湖违法违规建筑、巩固清网净湖成果、整顿沿湖路域秩序、加快环湖生态隔离带工程建设、深化“三无‘船只整治等9个攻坚行动,共清理菹草及水面漂浮物17.9万吨,清理废弃竹篙木桩31万余根;清除废弃房屋建筑物166处、违法建筑物281处;清理各类废弃“僵尸”船只1500多艘,安装拴船铁桩4400余根,规范渔船摆放4500多艘。
此外,我市严格落实《泰安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建立长效监管体系,综合采取通报、限批、约谈、追责等手段,倒逼各县(市、区)、功能区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市已对3个县(市、区)下发超标断面预警函。我市还制定了《泰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根据各县(市、区)、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水质同比变化情况、水质类别提升情况,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同时,我市建立了南水北调调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开展加密监测,对东平湖水质状况作出预警预判;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双指数”考核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紧盯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地表水河流断面在线监测数据,一旦出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快速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