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事项92 |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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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二、完成情况:
印发《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体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先后制定了《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41号)、《关于公布<泰安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分值表>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42号)和《关于公布<泰安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目录>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44号)等7个配套文件,初步建立起了比较系统完善的DIP付费政策体系。2021年11月份试运行,12月份实现实际支付,运行平稳,圆满完成了2021年试点任务。
三、取得成效: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及时总结研究付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医保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谈判机制,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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