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0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事项11 |
一、事项名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完成情况:
1.积极推动“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33家企业被认定为2021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七位。组织2家组织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组织8家企业申报山东省“泰山品质”认证项目,目前正在评审阶段。印发了《泰安市2021-2022年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委托山东大学开展2021年度全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印发了《泰安市2021-2022年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泰安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申报2021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项目。山东中康国创先进印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研究制(修)订两项国际标准,实现了我市国际标准零的突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6项国家标准、主持制定5项行业标准。争取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入选数量均居全省前列。批准发布《泰山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泰安市地方标准。制定《泰山赤灵芝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等10项泰安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培育《泰山板栗区域品牌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等23个项目为2021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
2.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全省2件,其中泰安1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4件,全省排名第7位;地理标志商标55件,全省排名第5位。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局通报表扬。做好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核查工作,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我市山东鲁普科技有限公司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项专利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深入开展“2021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专利代理申请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知识产权代理专项检查”、“2021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三、取得成效:
2021年度山东优质品牌产品和服务获评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五。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局通报表扬。我市入选第一批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市。我市新认定2021年度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单位1家,入选2021年度省专利导航项目4个,入选山东省2021年度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1个,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