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事项35 |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06 10:36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推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
二、完成情况:
1.按省要求,指导企业参与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截至11月底,省发改委尚未布置开展该项工作。
2.通过调研外地开展情况,认真学习《山东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积极探索建立我市排污权交易制度。
三、取得成效:
1.按省有关通知要求,推动做好用能权相关工作。
2.下一步将确定试点行业、试点范围,会同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畅通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向优质项目流动的制度化渠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