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0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事项61 |
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发布日期:2022-01-0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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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完成情况:
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政府、公共交通为示范引领,逐步向全社会推广,着重在网约车、出租车、公务出行、城市物流、城市建设、环卫邮政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着力提高泰安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努力推进泰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取得成效:
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使用呈加快趋势,我市2020年新挂牌新能源汽车1126辆,截至10月底,今年我市新挂牌新能源汽车2038辆,比去年全年增长81.0%。
市工信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14部门制定出台《泰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泰工信字〔2021〕78 号),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以政府、公共交通为示范引领,逐步向全社会推广,着重在网约车、出租车、公务出行、城市物流、城市建设、环卫邮政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努力争取引进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发展我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制造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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