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登记该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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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省民政厅批准,我市自2020年8月1日起试行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泰安户籍的当事人带上离婚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可通过提前预约方式就近选择我市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全省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主要包括: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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