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绿地健身公园是否应该禁止足球培训机构使用公园内的社会足球场?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21]24号文)。 第五章第十二条 拓展业务范围。鼓励运营管理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提供场地租赁、青少年体育培训、赛事策划组织、企业团建、体育装备和体育彩票销售等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元化消费需求,与足球队签约,孵化、培育更多足球队。开发足球场地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等无形资产,拓宽收入渠道 ,逐步提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运营管理机构延伸足球产业链 ,实施“足球+” 战略,推动足球与研学、休闲、旅游、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五章第十三条 鼓励多元利用。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在工作日、节假日的非高峰时段应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文化等活动,提高社会足球场地利用率。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校园、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推进体教融合。     综上所述,泰安市生态绿地健身公园应该允许足球培训机构使用公园内的社会足球场。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