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建平、闫华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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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建平的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县级干部职务;
闫华的泰安市城市建设设计院院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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