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4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树刚、王传民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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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刘树刚的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王传民的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注:2023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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