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4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鹏等工作人员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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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鹏的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隆生的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县级干部职务;
梁孝祥的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张灿宏的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泰安市传染病医院、泰安市职业病医院)院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注:2023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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