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4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庆军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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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庆军为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平伯为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董广伟为泰安市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昌庆为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副县级);
廖伟为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广播中心主任(副县级);
苏慧为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文体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连泉为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广电技术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广民的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牛昌庆的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广播中心主任职务;
廖炜的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文体中心主任职务;
杜科礼的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广电技术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
龚敬东的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注:2023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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