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253 发布机构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23〕13号 泰政办发第【13】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9-19 发文日期 2023-09-19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生效中 有效期
泰政办发〔2023〕1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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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泰安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政办字〔2023〕74号),充分挖掘利用我市内河航运资源,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内河航运发展的重大机遇,以降低物流成本、服务和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导向,全面提升港航基础设施能级,培育壮大港航产业,全力打造通江达海的黄金水道和多式联运的现代化交通物流枢纽,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水运支撑。

  到2025年,我市内河航运基础设施能级显著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形成泰安港东平港区老湖、彭集、银山作业区和京杭运河东平湖区段航道、大清河航道、八里湾船闸“三港两线一闸”的内河港航整体布局。全市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51公里;千吨级运营泊位达到13个,力争达到17个;港口与铁路、公路之间的衔接更加顺畅;航、港、产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新增规上企业2家以上;集装箱运输实现突破,港口年吞吐量(集疏运量)较2022年实现翻番,达到400万吨以上,力争突破600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航道提档升级,着力破解通航瓶颈。

  1.提升航道通达能力,推动船闸扩能。年内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实现通航,对跨河桥梁设置有效防护设施,采取必要的通航管理措施,满足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积极配合推进京杭运河柳长河段航道临时扩建工程,推动京杭运河柳长河段2000吨级船舶通航。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配合推进济宁至东平湖段“三改二”工程。推动八里湾复线船闸研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水利局、东平县政府、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配合)

  (二)完善港口设施,推动企业协同发展。

  2.加快码头泊位建设,提升港口通过能力。加快推进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区码头建设,年内建成运营。推动泰安港东平港区银山作业区建设。适时推动泊位升级改造,满足2000吨级船舶作业条件,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到2025年,新增港口通过能力1128万吨,达到1605万吨,力争达到1830万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平县政府、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配合)

  3.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港口物流枢纽。加快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2023年年内建成投入运营。发挥物流园连接瓦日铁路优势,打通与晋陕蒙的能源连接大通道。打造以泰安港东平港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物流枢纽。推动泰安港老湖作业区顺接泰东高速和银山作业区疏港公路建设,提升港口集输运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平县政府配合)

  4.推动港口企业协同有序发展。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布局,科学谋划、严格审批岸线资源,加快港口功能优化和转型提升。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培育龙头港区,推动区域内港口资源集约化运营、协同式发展。到2025年,建立健全成熟高效的协同合作联动机制,全市各港口企业沟通协作更加密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平县政府配合)

  (三)优化运输模式,构建高品质运输体系。

  5.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服务模式,强化一体衔接,推进“一单到底”“一箱到底”“一票结算”全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公铁水”交汇优势,推进多式联运提质升级。鼓励港口、铁路、公路、航运等企业加强合作,拓展物流贸易、供应链金融、电子交易、期现结合等业务,打造功能齐全、无缝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东平县政府配合)

  6.开拓和推动集装箱运输。推动大宗货物“散改集”运输,积极开拓集装箱运输航线,打造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线路品牌。重点推进泰安港老湖作业区集装箱泊位改造、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20万吨集装箱储运区建设,推进泰安港银山作业区集装箱储运区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平县政府配合)

  7.推进内河标准化和节能环保新型船舶应用。引导淘汰各类非标准船舶,推广内河标准化船型应用。鼓励引进专业化船舶和LNG、纯电力等新型动力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8.提升港航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污染物全流程、全链条电子联单管理,实现“船-港-城”全流程有效衔接,减少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完善泰安市船舶生活污水监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严格执行船舶排放标准,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健全内河船舶防污染全链条智慧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船舶排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升内河港航污染防治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县政府配合)

  9.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设施设备。大力推广港口运输装卸机械运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推进港口设备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港口和船舶受、供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岸电使用监管,提升岸电使用率。推动“近零碳”港口建设。(市交通运输局、东平县政府牵头,国网泰安供电公司配合)

  10.推进绿色航道和低碳船闸建设。在航道规划布置、施工工艺等方面践行绿色航道理念,重点做好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生态型护岸建设,研究疏浚土综合利用。依托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维护基地,打造集垃圾回收处理、水上应急保障、船只维修补给等于一体的水上绿色服务区。推动八里湾船闸“近零碳”船闸创建工作。到2025年,建成京杭运河泰安段生态航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配合)

  (五)强化智慧赋能,推进运营管理智能化。

  11.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建设和完善全市内河电子航道图,促进与京杭运河济宁以南段电子航道图的互联互通,实现航道信息自动发布、航道自助巡查、船舶智能高效过闸。到2025年,实现航道智慧化运行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配合)

  12.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智能技术,依托大数据系统、智能化信息平台与云计算智能环境,推动港口生产作业的全流程智能控制和多维度全方位的信息资源融合共享。重点推进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动泰安港老湖作业区智慧化提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13.构建智慧管理平台。依托京杭运河东平湖区段航道和大清河航道信息化工程,整合全市港航信息资源,搭建“港航管理、应急指挥、信息发布、业务办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内河港航管理效能和智慧监管水平。鼓励港口、水运、物流等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打造集大宗商品交易、综合物流承运、港口生产作业于一体的港航智慧物流交易平台。(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交通发展投资集团配合)

  (六)加快临港产业布局,推动临港经济发展。

  14.培育壮大航运服务业。鼓励开展船舶交易、航运金融、船舶修造等配套业务,补齐航运发展短板,培育现代航运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港口资源,支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煤炭、农资、建材等大宗商品交易。积极拓展港口物流功能,开展集采集销、联储共配、定制加工、精准配送、跨区域多式联运等港口物流服务业务,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推动“装卸港”逐步向“物流港”“贸易港”转型。(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打造临港物流和产业园区。依托港口优势,积极谋划,优化临港产业布局,促进临港经济发展。推动老湖作业区临港物流开发,加快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200万吨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支持在内河港口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打造集海关监管、综合服务、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于一体的内陆对外开放口岸。(东平县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泰安海关配合)

  16.积极开发水上特色旅游。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做好衔接,深入挖掘水浒、运河、戴村坝等特色地域文化,打造运河文化体验廊道。以大清河航道为依托,开发精品旅游航线,发展游船、游艇经济,提升客运船舶和设施品质,打造东平湖等水上旅游品牌。加强水上旅游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进一步规范站点选址、建设标准,加强运营管理、安全监督。(东平县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建管养体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17. 完善省市县联动的建管养体制。京杭运河主航道的建管养由省级或省属企业承担。地区性重要航道、一般航道、旅游航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和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11号)执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东平县政府配合)

  18.拓展投融资渠道。主航道及船闸的建管养,实行闸航一体,落实船闸运营管理企业投融资责任,市、县承担的船闸土地征拆等费用可参股入股。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京杭运河东平湖区段航道老湖段、银山段航道及其附属设施实行资产与建管养的权责统一,鼓励采取“运营集约化、港航一体化”,政府补贴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实施。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港航投资运营,鼓励各港口企业交叉参股,协同发展,互利共赢。(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东平县政府配合)

  19.建立健全航运用水保障协调机制。在水利发展相关规划中统筹考虑内河港口、航道布局,协同推进水网与内河航运融合发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流域防洪规划要求和引调水需求,在保障防洪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兼顾航运用水需要,最大限度保障通航常态化。(市水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东平县政府、东平湖管理局配合)

  20.完善水运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方海事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地方海事执法力量,重点完善东平湖、大清河通航水域巡航检查、船舶监管、船员管理和事故调查等领域的执法监管机制。持续加强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落实内河航运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强化精准靶向监管。构建通航水域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水上救援基地建设,提升水上应急装备专业化水平,提高内河应急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岱岳区政府、东平县政府配合)

  21.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充分发挥内河港口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与周边地市的协同合作。通过京杭运河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对接合作,依托瓦日铁路增进与晋陕蒙的贸易往来。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精准对接重点制造产业、大型厂矿企业和物流企业,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利用京杭运河沿线15地市内河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加强与各沿线城市的联动协作,促进贸易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市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内河航运有关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内河集装箱运输奖补市级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港口水运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规上企业。对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内河航道等公益性建设养护,优化考核方式。积极配合申请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工程和柳长河段临时扩建工程省级专项债券。加大对内河航运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用水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配合)

  (三)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加大对港航规划、建设管理、航运贸易等港航发展急需人才的招引和培养力度,构建高层次港航人才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和关键技术,为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科学支撑。(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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