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全市范围内没有明确和规范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程序、申报材料不统一等问题,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贯彻“高效办成一件事”精神,联合泰山区房管、住建、人社等部门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认真梳理、明确并简化办理手续及审批流程,共同推动全区范围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程序逐步规范化,完成泰城首批老旧小区施工许可证核发,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打造老旧小区“持证改造”样板案例。
根据山东省《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豁免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等用地手续,以改造方案联合审查意见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参照《关于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意见》,实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通过梳理,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精简4个审批环节,并在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上设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手续申报端口,实现全流程事项“一网通办”,使民生项目快速推进步入“快车道”。
按照项目开工“一件事”思维指导,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施工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事项集成办理,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点,将3个事项整合为“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申请,通过对单个事项的办理流程、流转节点、办理时限要求等进行整合,实现18项申报材料压减为8项,材料压减率达55.5%。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还将“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等多份承诺整合为一份《综合承诺书》,实现申请材料再“瘦身”,承诺书材料从31页压减到6页,减少80.6%,破解了分头承诺、重复盖章的难题,申报材料明显减少,审批效率大幅提高,以极简审批、极速办理的审批模式,助推老旧小区尽早“旧貌换新颜” 。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房管、住建、人社等部门,推动在审批、监管、验收等环节的争议问题形成统一共识,把项目审批手续同步通过审管系统推送至各监管部门,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伤保障明确纳入部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形成改造周期内全闭环管理,为老旧小区安全改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