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4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第82次常务会议】列席代表意见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1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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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许方经
参加议题:审议《泰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审议稿)》
意见建议:
泰安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受城区地势、便捷程度、受众群体等影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成为出行方式之一,规范有效监管迫在眉睫。因此,建议加快推进《泰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审议稿)》印发执行,保证泰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运转,展现文明城市风貌。
意见采纳情况:
议题责任单位对代表的建议给予采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进入泰城以来,在满足市民游客出行、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议题事项责任单位认真做好《管理办法》出台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运转、有效监管,推动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共同繁荣。
相关会议:李兰祥主持召开第8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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