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4-12-27 10:40 浏览次数: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动态更新)

1

泰安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年)

市民政局

12月底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3年5月,进行方案编制形成初稿;2023年7月25日,向市地名委员会13个成员单位征求了部门意见 ;2023年8月30日,进行了专家论证;2023年12月8日在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2023年12月21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4年1月8日,泰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2024年1月8日,泰安市民政局2024年第1次党组会研究通过《规划》;2024年1月16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5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3月1日,市委第104次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4月2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

2

泰安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市水利局

12月底

1.《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

2.《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水农字〔20245号)

2024年7月,进行规划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17日、8月13日,两次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024年7月17日,召开座谈会,邀请部门、企业、群众代表专题研究规划相关工作;7月18日-8月18日,在泰安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7月19日,进行专家论证;

2024年9月2日,市水利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规划》;

2024年9月1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

2024年9月30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2024年10月16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

3

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12月底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27 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 号)

4.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

2023年12月15日,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28日和2024年2月22日,先后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及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泰安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2024年3月19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024年4月3日,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企业意见建议;2024年4月11日,组织召开了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2024年4月12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2024年4月25日公示风险评估相关说明。2024年5月9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8月7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8月16日,市委第124次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4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12月底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5号)

2024年9月12日将《泰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10月13日,未接到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9月25日上午9:00在市政大楼C7006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共邀请省、市、县、乡四级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2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参会,收到6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9月25日下午14:00在市政大楼C7006会议室召开专家论证会,共邀请7位专家参与论证,收到2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修改完善后将再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开展合法性等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

5

泰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

12月底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

3.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政府令第177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年第10号)

5.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202号)

2024年9月12日将《泰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10月13日,未接到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9月25日上午9:00在市政大楼C7006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共邀请省、市、县、乡四级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2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参会,收到6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9月25日下午14:00在市政大楼C7006会议室召开专家论证会,共邀请7位专家参与论证,收到2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修改完善后将再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泰政办字〔2024〕28号).pdf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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