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 |
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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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规定,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畜牧中心)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3月19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截止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4月19日,在市政府网站将征求意见的结果向社会公众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4月3日,市畜牧中心书面征求了泰安市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山东众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泰天信农牧、山东百晟药业有限公司、泰安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等14家行业协会和畜牧企业意见建议。截止4月10日收到全部反馈,均无意见。
三、召开座谈会情况。2024年4月11日,在市畜牧中心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包含行业协会、饲料、兽药、养殖和屠宰企业等14名代表。与会代表均表示无异议,支持文件出台。
四、征求部门(单位)意见情况。2023年12月28日,市畜牧中心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泰安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2月22日,市畜牧中心再次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泰安金融监管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7条,全部采纳,并将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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