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一、文件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预公开、动态管理和年度总公开,确保决策事项从源头上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全面提升决策质效。
二、文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三、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情况
1.泰安市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该决策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并承办。制定我市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细化《山东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的具体体现。该计划在新型工业化强市“441X”体系框架内,明确了“1”个规划,制定“N”个未来产业的3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统筹谋划我市未来产业发展新路径,对我市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跨越、提升城市能级具有重要意义。
2.泰安市加快未来产业发展的意见。该决策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并承办。未来产业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制定我市未来产业发展意见,是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我市科技水平、实现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3.泰安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年)。该决策事项由市民政局报送并承办。地名是重要的基础地理信息,也是广泛而鲜活的文化符号,它凸显了城市文化个性和魅力,对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也具有重要的传承作用。制定我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是细化、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弘扬、保护、传承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命名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该决策事项已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4月2日,市政府批复同意该规划。
4.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决策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并承办。当前,畜牧业正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数智化、一体化迈进,加快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制定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构建我市现代畜牧产业,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5.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决策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并承办。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编制我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可以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与群众新时代健康需求相适宜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6.泰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该决策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并承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承载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功能,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措施,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制定我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优结构、优功能、优能力、优质量、优管理、优保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