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如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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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有两种方式:一是依申请取得。依照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可以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在内涵和外延上以及活动规范上与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规定基本一致,从促进和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角度考虑,对《慈善法》公布前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和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即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即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 二是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规定,慈善法公布前登记的公募基金会可以凭其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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