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全市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泰安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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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泰安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全市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泰安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2022年11月,《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2023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推动我市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泰安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泰安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八条,明确了以下重点内容:
(一)削减运营成本。切实贯彻各项税费优惠举措,针对重点群体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税收减免,优化经营区域政策供给状况,持续推进收费治理工作。
(二)增强金融扶持。提升融资便捷性,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担保服务,减免或优惠管理费、年费等多项支付手续费用,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提振贷”。
(三)营造优良发展氛围。全面优化落实各类准入准营政策,保证市场秩序中公平竞争落实,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施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四)夯实要素支撑。助力消费信心提升,大力推进创业与就业促进措施,鼓励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社会保障。
(五)助力发展壮大。开展分型分类的培育行动,提高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增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效能,促进经营数字化变革,促进转型提升,强化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
(六)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强化宣传导向作用,突出党建引领地位,完善各级协会组织构建,保障法律等公益服务,优化扶持政策快速落地机制,加大政策落实跟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