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2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泰安市关于深化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4-09-05 16:31 浏览次数:

解读专家: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张建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明确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市科技局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体现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155号)的政策精髓,将有力推动解决新时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存在的实际问题。

科技金融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强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聚焦支持科技成果快速落地转化目标,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科技型企业既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更是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企业发展繁荣离不开金融政策支持。随着科技金融的发展,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问题得到一定的纾解。但是整体而言,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着轻资产、规模小,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较高等特点,由此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需求与资金供给不匹配等问题,成为制约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的瓶颈。

近年来泰安积极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科技金融工作体系,助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先后出台《泰安市泰山科技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规程》等文件,全省首批落实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贷款量连年增长,为《若干措施》落实打下良好基础。《若干措施》的出台建立起由市委科技委领导、多部门和重点金融投资机构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可以统筹推进推动科技股权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工作政策协同落实。省市政策衔接顺畅也更加顺畅,比如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方面,《若干措施》出台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合作银行进行申请,放款后银行进行网上备案,备案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任选一笔备案的“鲁科贷”,在享受省级最高50万元的利息补贴基础上,另外再享受市级最高25万元的利息补贴,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下联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作为从事金融政策研究多年的高校教师,希望未来可以看到更多科技金融领域的优惠政策出台,持续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4〕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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