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修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民初心,坚持文明养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规划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动员,统筹立法执法,推动科技赋能,补齐设施短板,加强督导评估,着力解决泰安市环境卫生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建立稳定、高效、协同、集约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体系,努力提升泰安市的垃圾治理水平,让垃圾分类成为引领低碳生活的新时尚,让绿色成为泰安发展的最靓底色。
三、规划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12月30日、《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等。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共十二章九十条,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规划总则。第一章明确了规划的总则要求,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以泰安市中心城区为主,下辖市(县)参照执行。规划将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要求,实现泰安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收运高效标准化,处理协同低碳化,设施集约高质化,管理云端智慧化”的新“四化”目标,提升泰安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
二是生活垃圾管理。第三章第一节、第四章第一节明确了泰安市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投放环节宜重点开展“五导”和“八有”工作,“五导”是指标准法规先导、进区入户指导、站点桶边辅导、宣传激励引导、监督考核督导,“八有”是指有设施、有标识、有公示、有宣传、有督导、有考核、有管理、有实效;分类收运包括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各类要求细化;分类处理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泰安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以循环经济零碳产业园区为主要设施形式,承接泰安市大部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解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建设问题。管理体系则是在明确市城管局作为泰安市生活垃圾主管单位后,建立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与质量。
三是建筑垃圾管理。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章第二节明确了泰安市针对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减量、源头分类、分类管控、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治理难题。
四是环卫基础设施保障。第四十三至四十八条确定泰安市中心城区环卫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室等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具体需求。
五是环卫清扫保洁要求。第四十九至五十四条确定了泰安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将按照强化政府部门管理;推行机械化清扫;建立竞争机制,逐步强化环卫作业市场化管理;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的道路清扫保洁监督机制;美化环境与提高意识相结合;加大对垃圾收集过程中污染区域的保洁力度等要求执行。确保背街小巷和冬季清冰雪作业质量。
六是保障措施。第五十六至第七十条明确了泰安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投资需求,同时确定从组织、资金、政策、科技、用地以及宣教等方面支持泰安市环卫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