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5〕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有保龙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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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有保龙为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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