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起草了《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及理由依据等,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kjjzck@ta.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8-6991102。
附件:
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泰安市科技局
2025年5月20日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起草了《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1月,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30号),该办法在推动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对科技计划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加强科技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因此,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科技局起草了《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30条,主要内容有:
(一)总则。明确出台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
(二)监督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的监督职责和项目牵头科室、业务主管科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等的职责。
(三)监督内容。明确了如何开展监督工作,涵盖了从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执行、绩效评价、专家遴选等全流程监督的具体内容。
(四)组织实施。明确了监督方式、程序,以及加强信息化、公众参与、“大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内容。
(五) 结果运用。明确了监督处理的系列措施以及对监督意见的落实方式等。
(六) 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参照执行范围以及办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