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应急避难需求,全面提升我市应急避难能力和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应急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实务管理研讨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通知》等要求,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登录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yjgl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tayjfx@ta.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C7007,邮编:271000,联系电话:6990919。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
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印发的《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省应急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实务管理研讨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通知》(鲁应急函〔2024〕39号)、《泰安市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泰自资规发[2024]5号)、《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等。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满足人民群众应急避难需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的,全面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和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应急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实务管理研讨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等要求,泰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
二、规划目的
依据我市灾害事故风险、应急避难需求与资源分析以及应急避难资源的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配备不完善、场所类别不全、室内避难场所占比不足等问题,研究制定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分类布局和功能要求,建立完善一个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两用(兼顾防疫与战备)、管护使用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统筹指导和规范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的韧性城市。
三、规划依据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实务管理研讨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
《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泰安市市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
《应急避难场所评估指南(试行)》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7章、44条。共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明确了规划目的和规划性质,确定了规划的编制原则、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界定了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提出了规划目标:构建城乡空间布局合理、类型多样、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的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为平安泰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形成点、线、面相互结合、相互支撑的应急避难场所“4+16”指标体系。
第二部分(第三章)为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共三节12条内容。一是提出了分级管理、分类统筹,构建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二是对泰安市域全范围的应急避难场所提出规模要求和布局导引;三是根据中心城区的“三级三区多组团”的防灾空间格局提出了中心城区省级、市级、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名称、位置、类型、有效疏散面积、避难人口等详细指标。
第三部分(第四章)为中心城区应急疏散通道规划,提出了疏散通道空间布局与防灾目标、疏散通道技术指标与要求、具体的应急疏散通道设置、各类灾害应急避难疏散导引和应急疏散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第五章)为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指引,对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建筑条件服务范围、功能区、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系统等的设计提出指引要求。
第五部分(第六章、第七章)为实施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规划具体实施安排与保障等要求。
解读科室: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联系电话:6990919